【上交所投教】央广经济之声《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专题第46期: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中的重点监控事项包括哪些?会相应采取哪些措施?

【上交所投教】央广经济之声《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专题第46期: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中的重点监控事项包括哪些?会相应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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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该节目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播出,广大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敬请持续关注!

今天,我们将为您带来第四十六期节目:《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中的重点监控事项包括哪些?会相应采取哪些措施?》。

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沪深交易所将加强对证券交易的监控,重点关注以下事项: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那些受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限制的证券买卖行为,包括买卖时间、数量和方式等。

第三种行为是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第四点是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明显异常。

第五点是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情况。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触及重点监控事项的行为,交易所可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将账户列为重点监控账户、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暂停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交易、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管理等措施。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如果触及了重点监控事项中的情节严重行为,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将证券账户列入重点监控账户、盘中暂停当日交易、盘后限制交易,以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等措施。

值得投资者留意的是,投资者如对交易所采取的措施有异议,可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期间交易所仍会继续执行相关措施。在交易监控中发现的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所会及时上报证监会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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