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3名。具体信息详见《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
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4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原则
(一)我们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我们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我们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共计543名辅警,其中市公安局249名,瑶海分局60名,蜀山分局28名,包河分局110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16名,新站分局38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42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详见《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身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报考岗位。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拥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具备良好的群众沟通能力,能够服从工作单位的安排和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4.面部特征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无明显生理缺陷和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在省级(大军区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退役军人服役满5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
退役军人,若服役满8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6.具备符合岗位需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根据刑法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人员。
4.编造、散布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5.因吸毒、嫖娼、赌博而受到处罚。
6.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7.被吊销律师和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8.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9.具有严重的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10.现役军人。
11.非应届毕业生(在读);
12.合肥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如果您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担任辅警,但合同期未满离职,且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2021年6月及以后),或者您曾被合肥市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且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2021年6月及以后),您都可以报名。
13.参加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辅警招聘并通过政审考察的考生,如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在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处于停考期的人员。
16.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均不得报考该民警或辅警所在部门,或与该部门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也应避免报考。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所提及的“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进行设置。具体而言,1.考生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毕业证书上专业后带有的括号仅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并不能被视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因此,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以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若考生凭借辅修专业报考,则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一致。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如凭辅修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进行填报。如果考生所学专业未出现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且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XX类”或“一级学科”,则培养单位应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提到的“大专及以上”,指的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而“本科及以上”,则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大学学历必须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国外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同时,上述人员还需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采用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都是必要的。其中,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方式灵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守法纪、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一)网上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请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并在填报报名信息前签署“诚信承诺书”。请注意,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2:0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无误。若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查实,我们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必须在个人报名后至6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6月20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29日9:00后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进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的内容涵盖了法律基础知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00。有关笔试地点等事宜,请以准考证公布的信息为准。
3.笔试加分: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者可获得5分加分。
4.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果入围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果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5.考生若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无效,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相关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1.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此外,报考人员还需要从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相关报名网站上打印《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也需要提供。最后,报考人员还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
2.如果您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
3.持有香港或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颁发的学历认证证书。
4.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资格复审不合格,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无法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
(四)进行体能测试。
1.通过相关报名网站,我们将公告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2.体能测试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进行。具体评分标准请参见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附件2)。
3.体能测试共分为2个项目,分别是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将进行2次测试(最高成绩将被记录),而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将进行1次测试。
男子组。
女子组的比赛。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将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两项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体能测试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
5.考生若缺考、违纪或弃考,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若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其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面试。
1.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30%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的人员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如果不足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相关报名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相关报名网站上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4.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将取消其资格,且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由于同一岗位招考人数众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为了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的评分,确保公平公正,我们采用修正系数法来计算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来说,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的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那么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如果报考人员在考试中出现缺考、违纪或任何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的情况,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
8.对于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我们将不会退还其费用。
(六)成绩的合成。
1.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将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成绩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布。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我们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果最终成绩并列,我们将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选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选择。如果笔试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选择。如果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我们将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进行研究决定。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未来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4.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医院会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如果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的当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的内容仅限于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且只进行一次。最终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都不进行复检,包括身高、视力、色觉和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若非组织原因,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将视为自动放弃。
6.如果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我们将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果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7.体检结果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应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前的资格复审、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并且贯穿整个聘用过程。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方面,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还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如果在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果报考人员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其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如果考察对象在考察结束时仍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考察环节将不予合格。
3.如果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我们将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果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我们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果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我们将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果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并查实存在问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建立后备人才库。
未进入体检程序且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将被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我们将根据该岗位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中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的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单位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的使用情况将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
(十一)正式聘用。
1.所属主管单位与聘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的首次聘期为3年,其中包括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将在聘用期内进行考核,如果试用期考核(包括岗前培训)不合格,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核合格,将予以聘用。在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人员在聘用期间将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实行层级化管理,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费将由所属主管单位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将由合肥市公安局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应诚实报名、诚信考试,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也不得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相关报名网站,以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安排,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和聘用公示等信息。若因不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会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会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们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合肥市公安局0551-66262792。
0551-66262792(合肥市公安局)
0551-66262854(瑶海分局)。
0551-66265060(蜀山区)
0551-66265280(位于包河区的分局)
0551-6626603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0551-66266620(新站区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联系电话为:0551-66266866。
合肥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的监督电话是0551-66262791。
0551-66262791(合肥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电话为0551-6626008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合肥市公安局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合肥人社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1.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2.合肥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