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各企业、服务机构:根据《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管理办法》(京知局〔2018〕46号)的要求(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3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管理办法》(京知局〔2018〕46号)的要求(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3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预警项目应由开展海外预警分析的企业和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其中企业申报应为主。
(二)预警项目资金旨在资助企业在产品出口、技术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国外参加展会等情况下,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旨在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具体来说,我们提供以下服务:1.帮助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收集和跟踪相关数据信息;
1.帮助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收集与跟踪相关的数据信息;
2.提供知识产权布局分析、侵权风险分析、技术状况分析等服务,并为企业提供应对潜在风险的策略和建议。
3.为企业提供关于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可能对产品或技术出口、行业安全、国际声誉造成风险的信息支持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申请资助的企业和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位于北京市的独立法人企业。
1.北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产品出口、技术出口或出口需求的企业,以及赴国外参加展会等需求的企业。
3.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并且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了相应的资金、人力资源和配套设施的企业。
4.项目经费已全部支付,且支出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能够提供明确的合规项目支出材料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5.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项目完成时间将根据预警报告的完成时间、财务支出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
(四)申请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该服务机构应在北京市依法成立。
1.在北京市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拥有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力资源。
3.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或能够合法使用信息资源。
(五)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条件(三)中的第2、3、4、5条,但不符合第1条。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位于天津或河北地区,并且由符合申报条件(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服务,则这些企业可以在本次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您可以在7月10日(不包括节假日)集中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评审标准及资助方式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我们将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对于申报项目,我们将按照择优资助的标准进行选择。具体而言,我们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1.企业及其所在行业领域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1.对企业及其所在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2.属于北京市高精尖产业。
3.预警分析报告的目标明确,分析思路清晰,检索方式方法准确,分析结论科学合理。报告所提及的企业实施效果良好。
4.承担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项目资助资金将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支出费用确定,并适当给予资助,最高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年度资助总金额的10%。
每个项目将获得70%的资助资金,其中60%将用于委托开展预警项目的企业,剩余10%将用于接受委托承担预警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所需申报材料
(一)申请资助的企业和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1.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
1.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
2.工作成果:申请资助的预警项目报告,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申请资助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承诺书。
1.单位承诺书;
2.企业需提供委托服务机构完成申请资助预警项目的法律文件(委托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3.申请资助的预警项目财务支出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支出凭证)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供费用明细汇总表,列明原币及换算汇率,并附上表样。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三)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承诺书。
1.单位承诺书;
2.服务机构需提供其接受企业委托完成申请资助预警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如委托合同)的复印件,且每页需加盖公章。
3.申请资助的预警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4.申请资助的预警项目需提供财务支出凭证的复印件(包括发票、工资表、银行支出凭证等),并逐页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供费用明细汇总表,列明原币及换算汇率,并附上表样。
5.其他所需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四)企业和服务机构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当年的资助资格,并依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表需提供word版电子件,复印证明文件需提供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资助资金申报材料-企业名称-服务机构名称-预警项目名称”。
(二)提交纸质材料时,应按照申报书、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和服务机构需提供的材料的顺序排列。所有材料应连续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材料应使用A4幅面,按照正规书籍的装订方式进行简装,并在书脊上注明申报项目名称。以上纸质材料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并装订成一式五份。请注意,工作成果的纸质材料应单独成本制作,并加盖企业和服务机构公章。
请将纸件和电子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地址为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三层。请将电子件拷贝至U盘。
六、工作流程简述
2023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的实施工作将按照材料报送、项目初审、专家评审、财务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后续,我局将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具体信息请参见通知。
附件:1.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书
1.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书
2.单位承诺书。
3.财务报告及汇总表。
4.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的管理办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
2023年6月21日,星期二。
赵老师和王老师是我们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82194022、82194028或84080096。
010-82194022/82194028/8408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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