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溪县委原书记高连珠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高连珠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将本应个人承担的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此外,高连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高连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李淑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从2011年4月到2022年,李淑英在担任南城县上唐镇党委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体检和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入股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2023年4月,李淑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市应急管理局原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吴小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吴小朋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4.9万元。此外,吴小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吴小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黎川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永明和产业发展股负责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王江涛违规接受宴请和住宿安排问题。2021年5月,付永明和王江涛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先后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住宿安排,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承担。2023年4月,付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江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乐安县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董洪云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并参与饮酒,导致陪餐人数超标。2023年2月,董洪云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饮用酒水,并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2023年5月,董洪云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