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大龙二龙童装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侦办“大龙二龙童装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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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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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大龙二龙童装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了全面调查取证并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凭证、收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将自行承担后果,请相互转告周知。

投资者在投资期间所获得的利息和分红属于非法所得,应当积极退还。如果拒不退还,将依法予以追缴。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需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联系电话:0530-3334008。

联系人:孙警官和王警官。

联系地址:位于单县舜师路西段南关派出所。

特此公告

单县公安局。

单县公安局,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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