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钢企,环保联动执法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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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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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制定了《2023-2024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该方案对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将重点围绕大气、水、固体废物、移动源和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五个方面开展联动执法。

严厉打击大气领域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治理,我们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我们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包括涉挥发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等。我们将重点检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有色、垃圾焚烧、工业炉密等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制药、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行业。我们还将重点检查工业集聚区等集中排放区域,严厉打击环保设施擅自停运、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通过旁路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检查,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检查,严查未备案使用、违法排放等行为。

加大扬尘源、工业源、燃煤源等大气污染源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度。加强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属地依法查处。

在重大活动期间,我们要做好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加强大气状况预判,根据预测结果及时开展环境保障工作。我们要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的要求,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检查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缓解空气重污染程度,全力确保重污染天气能够缩时削峰。

加强重点水域水质保护及治理力度。我们应加强密云水库、于桥水库、官厅水库、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质保护。同时,我们应完善落实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白洋淀入淀河流上下游及大清河、潮白河、永定河、滦河、大运河等流域沿线专项执法。 此外,我们应组织相关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季节特点,结合非现场执法工作,加强跨境河流、河道断面水质巡查。并适时开展跨区域、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跨地区跨流域倾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我们还应加强对大运河沿线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推进大运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们将协同调查并打击跨省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我们将重点打击跨省非法收集、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加强对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产生单位的监管,积极搜寻投诉举报线索。我们将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外省市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应的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我们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督执法,以保障环境安全。

严厉打击三地交界处移动源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京津冀三地共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落实京津冀新车抽查联合工作机制,开展新车销售环节协同抽查工作。加大京津冀三地交界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力度,对检验造假机构联合打击。加大主要国省干道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等机械重点使用场所的执法检查,对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及集疏港货物运输开展联合执法管控,严厉打击移动源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共享超标车辆处罚信息。 我对原文进行了一些调整,使其更通顺易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安排部署,三地将共同谋划在环评、环境监测、自动监控运维等领域,对跨区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的机构进行联合检查,以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法、健康的市场环境。此外,还将建立互通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形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执法合力。

方案明确指出,三地将建立执法互认、源头追溯和队伍联建制度。通过京津冀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处罚信息,定期更新共享数据,京津冀三地将加强对共享处罚信息涉及企业的执法和监管力度。同时,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和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源头追溯,精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此外,京津冀三地还将通过互学互看、互帮互助、互鉴互促、互融共进的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业务水平,推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孙厚广潘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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