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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在广元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6月24日,记者从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从本月起实施《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优秀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领军人才、其他优秀人才)在我市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购房、租房享有特殊待遇。
按照规定,在我市工作的优秀人才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到上限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可按上限缴交;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职未领取退休金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为止。
优秀人才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屋,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三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款。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的,可按实际租金申请全额提取,不受提取上限限制。
优秀人才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贷款额度不和缴存余额挂勾、余额倍数计算限制。在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单职工、双职工分别最高可贷70万元、90万元。不再查询缴存地及户籍地房源信息,不再核实其夫妻名下住房套数,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有一次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
此外,优秀人才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优秀人才在我市购房,还可享受又提又贷政策,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后,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链接:关于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广元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