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光秃秃的山体现在种植了这么多树,真得感谢你们检察院监督进行的生态修复啊!"6月19日,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蔡庄村村民看着逐渐复绿的山林,激动地表示。
这件事情要从一起非法采矿案说起。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蔡某某和李某某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泥微晶灰岩矿石。这导致井陉县天长镇蔡庄村西北处的自然山体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蔡某某、李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时,根据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会同相关部门到涉案矿区进行了实地勘查,发现原有地表植被被损毁殆尽、岩石裸露,弃土弃渣随挖随倒,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时还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经过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的核算,蔡某某和李某某非法开采了5663.58吨泥微晶灰岩。为了加强恢复性司法,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生态修复必要性等方面多次向被告人蔡某某和李某某进行释法说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非法采矿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他们表示将全力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为了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告人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委托专业修复公司。因此,他们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协助被告人委托专业的生态修复机构,积极促成被告人主动开展毁损山体、土地的修复施工及覆土种植绿化工作。天长镇政府出具的说明显示,被告人共完成渣石整治约1500立方米,石方整治约4500立方米,覆土约20000立方米,撒有机肥1500余吨,撒播草籽约30000平方米,种植柏树7000余株。
由于种植树木的季节性,需要等到天气回暖、植被复绿后才能验收。为了跟踪种植复绿情况,承办检察官在今年2月至5月期间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验收专家一起前往涉案现场查看树苗生长成活情况,并共同探讨如何确保生态修复取得良好效果。经过专家验收,采场挖损破坏的边坡和平台已被回填平整,覆土后播撒草籽,恢复成了其他草地。生态修复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达到了法定标准,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完成,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当承办检察官看着郁郁葱葱的绿树时,他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