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我们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遵循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4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信息请参见《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以及招聘条件等均已详细列出。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沧州人社”发布。请注意,招聘信息仅通过指定渠道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调工作人员面向沧州市所辖县(市、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受户籍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受户籍限制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在沧州辖区常住户籍,则报考者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
4.具备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并且持有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和等级证等证书。
5.其他所需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应遵照《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确定。如果留学回国人员或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则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事项,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3年6月12日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关于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的专项岗位旨在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2023年被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在择业期内未找到工作单位,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范围。
(3)在2023年,留学回国人员将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此外,在2021年和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也将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但他们尚未确定工作单位。
(4)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没有工作经历,但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如果未能落实工作单位,也算作符合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包括复学毕业)2年内未能确定工作单位。
2.在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指的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参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符合其他专业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大学本科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大学专科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后,可在当年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照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对待。此外,已经通过住培并获得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也将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对待。
5.教师资格证要求:如果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而考生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在网上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资格证信息栏中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进入证件审核阶段后,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果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则会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成绩合格”,即可报名;进入证件审核阶段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
5.未满足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足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需缴纳100元的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
交费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7:
2.如果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无法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除非是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否则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如果被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无阻,以便我们能够及时通知您有关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如下:1.在开始报名前,考生应全面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68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68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遵守《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面试等招聘环节,如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请注意,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4.请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在“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结果将在未反馈前无法修改。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过”,您可以根据提示未过原因进行修改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您将无法再修改,但可以直接进入交费程序。在报名的最后2天,报名人数会比较集中,建议您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而“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需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避免“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缴费操作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如果显示“缴费成功”,则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进行报名和交费,然后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退费。请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或将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yysyg1307@163.com。并致电0317-3206528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请考生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请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若因通讯不畅而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将自行承担责任。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也将自行承担责任。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请注意,您需要在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期间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及参加考试的相关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29日,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有关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及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现代教育技术指导中心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二中校医岗位、三中会计岗位,第一职业中学校医岗位,七中校医岗位,特教学校会计岗位,吴桥杂技学校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要参加《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无填充颜色岗位考试,就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报考教育类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局所属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第一职业中学教师岗位,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华北工业学校招聘岗位,体育局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沧州经济开发区所属第十八中学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请注意,您所填充的浅黄色岗位将决定您参加哪种类型的笔试。请仔细查看《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4.笔试内容:
综合类科目的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请参考《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教育类科目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范围请参考《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5.笔试成绩将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们将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于那些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7月6日,您可以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的“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以及《证件审核通知》。
(三)
在面试前,我们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类教师岗位(填充浅黄色岗位,见《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5:1,其他招聘岗位为3:1。我们将按照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证件审核的人选。如果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1)综合类岗位的证件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审核地点位于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
(2)教育类教师岗位的证件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19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审核地点位于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5号。
(3)沧州市第十八中学的招聘岗位证件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审核地点位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地址为沧州经济开发区九河东路12号。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包括户主首页和本人页),以及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所需提供的中学毕业证。此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需自行打印)。
(3)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报名和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除了提供学信网的学籍查询信息(需自行打印)外,还需书面承诺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见附件4)。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在报名和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他们必须书面承诺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和学位认证(见附件4)。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则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报考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调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注明编制性质)。
(7)报考人员若符合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须提供随军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若报考人员与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均在沧州辖区常住户籍,则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薄等相关佐证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9)报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考生,若在《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其他条件”栏中要求“专接本或专升本学历,要求专科学历的专业与本科专业相一致”,则还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学历毕业证。
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进入面试。如果在报名时网上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将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于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四)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1)综合类岗位的应聘者请注意,《面试通知单》的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1日。您可以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的“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打印。面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22日至23日。
(2)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19日。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至23日。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17-3170634。
(3)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招聘的岗位,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如需咨询,可拨打电话:0317-3092124。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信息,请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未填充颜色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2)教育类教师岗位(《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浅黄色标注的岗位)采用分专业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地点公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根据《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综合类岗位的总成绩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教育类教师岗位的总成绩则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所有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在同一招聘岗位的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排名: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在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也按照此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需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公布。若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我们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的体检工作将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317-3092124。在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环节,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也将参与其中。
七、对考察及资格复审有疑义的人员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阶段。我们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我们也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如果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
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取消其资格;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将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于经过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我们将确定其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果我们发现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将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如果我们发现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
九、相关事项
(一)如果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报到等环节,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是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果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问题严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注意,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们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1.在报名期间,您可以拨打《岗位信息表》中对应事业单位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1.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咨询《岗位信息表》中对应的事业单位联系电话。
2.如果您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遇到问题,请拨打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0317-2079971。
3.网站技术保障电话:0317-7588219,分机8504(非工作时间请拨打18631771204)。
4.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的联系电话为:0317-3206528或205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