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人民法院能够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姓名:刘海云,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152726********3614。
失信日期:2023年6月15日
执行案号为(2023)内0625执恢175号。
案情简介:
杨某与刘海云因民间借贷纠纷而诉至法院。刘海云向杨某借款6.6838万元,但一直未偿还。经法院调解,刘海云仍拒绝偿还。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刘海云作为一名大车司机,具有部分收入并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杨某申请,现依法将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官提示:
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要失信!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限制消费,将会影响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购买不动产和车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投标;子女就业和参军;金融机构拒绝贷款融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