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半年时光的流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年度又到了。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标准。
缴存基数的调整,意味着你公积金账户中包括你自缴部分和单位为你缴部分的资金将会发生变化。
从下个月开始,缴存基数将会发生变化。
根据《通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按照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本人在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有上限和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宁波市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7788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2022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28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如果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按照5%-12%的比例计算,适用于同一单位职工的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不足四舍五入的按元以下计算。
例如,如果您的缴存基数为10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每月您将收到2400元公积金,其中一半来自您的工资扣除,另一半来自单位的缴存。
有些人可能还有一笔住房补贴,这也会打进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会进行调整,而单位将会为您办理相关事宜。请注意,2023年度各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截止日期为7月18日(托收日暂停办理)。
如果您想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缴存基数、月缴存额、账户余额等,可以登录“浙里办”-“公积金”,在手机上轻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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