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些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韦颖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吸毒而诱发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例。被告人韦颖因吸毒而产生幻觉,杀害无辜群众,造成三人死亡,伤者一人。此罪行极其严重。
被告人韦颖,男性,汉族,1987年5月1日出生,目前无业。2020年6月4日早上7点左右,韦颖与他人一起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他携带尖刀前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河畔,认为在此活动的被害人刘某(男,19岁)对他生命构成威胁,遂持刀捅刺刘某颈部、胸部等部位数刀,导致刘某死亡。随后,韦颖持刀砍向正在附近跑步的被害人吴某某(男,时年49岁),但吴某某避开。韦颖认为被害人许某(女,时年20岁)是“女杀手”,遂持刀捅刺许某背部多刀,造成其轻微伤。被害人肖某某(男,时年52岁)见状喝止,韦颖持刀捅刺肖某某背部,造成其受重伤。
本案由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院认为,被告人韦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韦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在公共场所持刀连续捅刺无辜群众,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韦颖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韦颖已于2023年6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介绍,毒品具有中枢神经兴奋、抑制或致幻作用,会导致吸毒者出现狂躁、抑郁、被害妄想、幻视幻听等症状,进而自伤自残或实施暴力犯罪。近年来,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屡见不鲜,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上述案件充分反映出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醒。人民法院在严惩韦颖罪行的同时,也警示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毒品,切莫以身试毒。
来源:人民网。
校对:范金鑫 审核:罗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