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适”
参与深市可转债和退市整理可转债。
深市可转债及退市整理可转债,对参与的投资者有哪些适当性要求呢?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深交所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深市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在参与可转债相关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可转债相关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并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做出决定。那么,对于参与深市可转债及退市整理可转债的投资者,深交所对其适当性要求有哪些呢?根据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户的不同要求,具体如下。
重点提示:
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可转债时,需要开通可转债权限和退市整理可转债权限。
如果您不符合创业板股票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那么您将无法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股票。但是,如果您持有可转债并在退市整理期内,那么您可以按照创业板股票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申请转股。一旦转股,您只能卖出该等股票,但不能买入。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链接: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memberty/t20230616_601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