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的法定结息日。据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2023年6月30日18时至7月1日20时,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包括网上业务)。也就是说,您的公积金账户将增加一笔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起来看↓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将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年利率为1.5%,缴存利息按年计付。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假设某职工在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万元。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该职工每月在20日缴纳2000元,并在2023年6月30日结算利息。根据公式计算,该职工的利息为482.17元,比银行按零存整取利息多4.87元,比活期利息多382.77元。此外,住房公积金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