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澳门特区居民便捷、有效地在内地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试点项目形式对澳门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的优先审查做出便利安排。
根据试点项目,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根据澳门特区商法典设立的公司以及澳门特区的其他法律实体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和深圳代办处提交申请材料,使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内地获得优先审查。
该试点项目适用于澳门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处于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技术领域应属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中的技术领域,且申请分类号应落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范围。
澳门特区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或邮寄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深圳代办处服务窗口。但是,不能向两家代办处重复提交同一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请求。申请流程可以参考广州代办处或深圳代办处网站以及澳门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指南。
澳门特区申请人可在内地申请发明专利优先审查。以下是申请指南的下载链接:澳门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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