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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
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和家长请注意!
2023年承德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2023年,承德市。
承德一中、承德二中
指标生分配情况如下:
2023年承德市第一中学的分配生计划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2023年承德市第二中学的分配生计划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贯彻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文件,进一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有效规范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考改革的重要任务。它在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市教育局成立了2023年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对象和范围,划分录取批次,并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和基础教育科将按批次组织全市统一录取。坚持公民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录取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的依据。坚决杜绝违规争抢生源的现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表:
根据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原则,各县(市、区)应根据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初中毕业生数量分布等情况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校在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渐控制在50人标准班额内。市教育局审核后,确定2023年全市28所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27915人。各校具体招生情况见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对于那些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它们在招生计划中会单独列出招生人数和设置志愿代码。如果高中学校需要组织专业测试,那么它们必须在6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准备好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这些材料必须报送给市教育考试院和基础教育科。 录取时,高中学校会依据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直到计划人数招满为止。如果高中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那么它们会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直到计划人数招满为止。在入校报到后,学校还会进行专业测试分班。
根据省文件精神,高中学校最多可拥有不超过5%的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并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6月30日前,各高中学校需将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审核备案。未按时报方案的学校将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将转为统招生。 自主招生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进行选拔。中考成绩公布后,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将享受统招生待遇,无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各高中学校需主动公开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并在2023年7月30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中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参加中考。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等学校主要招收所在县区的学生,同时也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则主要招收平泉市以外的县区蒙古族考生,共招15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则主要招收本县(市、区)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则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请参照2023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另外,空军青少年航空班和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
四、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名额分配管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3年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定向分配指标到初中学校。分配方案应根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可以将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根据各高中学校志愿填报情况,划定各校录取基准线。如果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录取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为推动职普协调发展、横向融通,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教育需求,2023年双滦实验中学、隆化县第一中学、兴隆县第一中学、宽城县第一中学招收“职普融通”生,该招生计划列入第二批次录取。各县(市、区)应在6月2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
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
2023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日9:30至7月4日16:00。请登录“承德市中考招生服务电子平台”(http://101.75.233.23/)进行填报。各校应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考生必须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替代、干扰或阻止考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包括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和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双滦区考生),以及围场卉原中学(民办)、鹰城一中(面向营子区外招生)、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德文茂高级中学(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和承德华臻高级中学(民办)。第二批次包括职普融通招生学校:双滦实验中学、隆化县第一中学、兴隆县第一中学、宽城县第一中学。
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 (招双滦区考生)、围场卉原中学(民办)、鹰城一中(招营子区考生)。
第二批普通高中招生包括承德承实高中(民办)、河北蒙中承德八中、高新区一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特长生)、鹰城一中(面向营子区外招生)、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德文茂高级中学(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承德华臻高级中学(民办)、承德晨曦高级中学(民办)、宽城县京城众杰高级中学(民办)、滦平县普臻高级中学(民办)、隆化天卉完全中学(民办)、承德市圣泉高级中学(民办)和职普融通招生学校双滦实验中学、隆化县第一中学、兴隆县第一中学、宽城县第一中学。
每个批次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志愿,志愿批次依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根据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一旦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2023年,我们将继续暂停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各校需将此消息告知全体考生。从2023年开始,我市民办高中将不再招收市域外考生。市教育局将不再向省内其他地区发函。
六、招生录取原则及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遵循全面评估、综合评估、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包括:(一)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文化科目、体育、理化操作实验(总分650分)成绩;(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承教通[2023]6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管理办法:
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将确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将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6日至9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八、学生报到及新生学籍注册管理规定。
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将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普通高中将不再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需在2023年8月24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审批备案。经过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实行网上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需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而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则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各地各校应遵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同时,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九、规范招生宣传。
普通高中招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要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严禁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市教育局已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在6月20日前将《告知书》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需签字确认,各初中学校需统一存档备查。
第十条,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于违规的公办学校,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 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于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于违规违纪的个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承德市教育局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