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6日,天津正值酷暑,骄阳似火,热浪滚滚。许多人选择待在空调房里消暑,但谢忠一家人却居住在批发市场地下仓库,没有空调,仅有的两台风扇成了他们一家四口感受凉爽的唯一途径。
谢忠和妻子樊丽育有两个女儿,他们和两个女儿一起住在批发市场隔断的地下仓库里。房子没有窗户和通风口,只有一个大门作为通风口。由于担心蚊虫,大门要么关闭,要么挂着防蚊隔热帘。房间里没有空气流通,因此非常闷热。
7月初的一天,樊丽发现大女儿有些中暑,便去药店买了些药。女儿吃了药后,在吹电风扇的情况下感觉好多了。夫妻俩晚上躺在床上商量,是否要给家里安装一台空调,因为他们能够忍受这种天气,但两个女儿却无法忍受。
经过一番计算,他们发现家里的开支本来就紧张,装空调需要花费一大笔钱,而且以后每个月的电费也会增加不少。最终,夫妻俩放弃了这个想法。7月4日晚上,一场暴雨突然袭来,雨水冲走了炎热,使温度降了下来。
一家四口难得凉快了一夜,次日一早,樊丽也决定出去买点食材,包馄饨改善伙食。她骑车带着两个女儿去了菜市场,买了许多食材回家。中午,一家人吃了一顿美味的馄饨。然而到了下午,两个孩子开始感到不适。
最先感到不适的是小女儿,她一边喊着头晕,一边想呕吐,最后甚至吐了一地。樊丽连忙拿来垃圾桶,没想到大女儿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起初,樊丽以为孩子们只是中暑了,于是赶紧去拿药。但当她拿了药后,才发现自己也非常难受,食道火辣辣地疼。
眼看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像是中暑了,谢忠连忙拉开冰箱,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只雪糕。樊丽吃了雪糕后感觉好多了,于是趴在床上休息。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第二天,谢忠发现妻子和女儿不仅发了高烧,还陷入了昏迷。
他急忙忙地准备拨打120,但刚拿起手机就感到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只想呕吐。谢忠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倒下,他强撑着身体,敲响了邻居家的门,让邻居赶紧拨打120。说完,谢忠也晕倒了过去。
邻居见状连忙打电话叫救护车,将谢忠一家四口都送去了医院。可等救护车赶到时,谢忠的妻子和小女儿已经死亡,大女儿和谢忠自己也命悬一线。经过医生检查,他们一家四口都属于中毒,这件事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首先怀疑有人故意投毒,但考虑到谢忠一家四口是在吃馄饨后中毒的,因此决定先从馄饨入手。警方对馄饨的食材进行了检查,发现并无问题。谢忠家的其他食品和药物也都没有毒素。
这让警方感到困惑,难道谢忠一家不是食物中毒?就在警方感到困惑时,他们注意到谢家门口的小黑板上歪歪斜斜地写着一个“毒”字。这个字显然是孩子写的,不整洁且写错了。然而,正是这个“毒”字揭开了真相。
显然,这个字是谢忠的小女儿从哪里看到后临摹的。这也意味着,在谢家附近有关于“毒”子的包装或告示。经过一番调查,警方发现谢忠家隔壁是一间仓库,里面装满了大米。
仓库门口的告示上写着“杀虫毒药”的字样。原来,为了防止大米生虫,仓库老板特意在仓库里存放了许多防虫药物。为了防止误食,他才在仓库门口贴了告示。谢忠的小女儿看到告示后,在黑板上模仿着写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毒”字。
警方终于能够将线索连成一条线,同时医院也给出了结论:谢忠一家系磷化氢气体中毒,而仓库里的药物是磷化铝,遇水后会分解为磷化氢。
恰逢其会,案发前一天晚上,天津下了一场大雨。因此,警方推测仓库里的磷化铝在潮湿且遇水后会分解出剧毒的磷化氢。由于谢忠家和仓库仅有一墙之隔,且墙壁上有许多裂缝,磷化氢气体便通过裂缝进入谢忠家,并被屋顶的吊扇搅动下沉。
值得注意的是,谢忠家除了大门外没有其他通风口。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屋顶的吊扇成为了“帮凶”,最终导致谢忠一家四口磷化氢中毒。除了距离客厅吊扇较远的谢忠之外,其余3人皆不幸身亡。
这桩中毒案终于告一段落,仓库老板李某感到非常后悔。虽然他并不知道磷化铝遇水后会分解,也不是故意要害谢忠一家,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他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一个人因为疏忽大意而犯前款罪,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相对较轻,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由于李某属于过失犯罪,即使他造成了严重后果,也不会从重处罚,最多只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
尽管李某看起来并不冤枉,但与谢忠一家相比,他的下场仍然要好得多。真正无辜、悲惨的,是谢忠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她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