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吴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上编造谣言被刑拘!

盐城吴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上编造谣言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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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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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江苏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击为主要手段,以促进社会治理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人员,有效地净化了全省网络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24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000余条,关停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37个,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查处1000余人。现公布10起典型案例:1、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幼师肉偿打车”网络谣言案。

1、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幼师肉偿打车”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浙江的杨某为了恶搞他人,通过某货运打车软件发布了一条虚假订单。订单显示终点为苏州某幼儿园,并备注“我是一名幼师,身上没钱付车费,路上可以让你***”。随后,该订单被他人截图并大量传播,累计浏览量超过9万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苏州公安机关依法对此进行了调查,杨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州公安机关已对杨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2、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吴某某编造“小学生被老师打死”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6月,盐城的吴某某为了吸引注意力,在网络平台上故意发布了一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不幸离世,被老师打死”的谣言信息。这条信息累计浏览量超过了12万人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盐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了吴某某违法犯罪的事实。目前,盐城公安机关已经对吴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关闭了其造谣的网络账号。

3、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孙某某编造“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连云港的孙某某为了吸引注意力,故意拍摄了“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的谣言视频。媒体报道了相关谣言视频,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孙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连云港公安机关已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了关停措施。

4、无锡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杨某编造“30多岁姘头扎死61岁老太婆”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无锡的杨某为了吸引注意力,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并发布了一条“61岁的老太婆被杀,离谱的是杀她的是一个30多岁的姘头”的谣言信息。这条信息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经过无锡公安机关的调查,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无锡公安机关已经对杨某采取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并关闭了其造谣的网络账号。

5、淮安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陈某编造“4名学生自杀死亡”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淮安的陈某为了吸引注意力,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并发布了一条“五一期间某区有4名学生自杀死亡”的谣言消息。这条消息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并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淮安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发现陈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此,淮安公安机关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了关停措施。

6、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朱某某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4月,盐城的朱某某为了获得流量收益,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了“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一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的谣言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这种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盐城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朱某某也承认了违法行为。目前,盐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了关停措施。

7、南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吕某某编造“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南京的吕某某为了吸引注意力,故意拍摄了南京南站出租车排队进入停车场的视频。随后,他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并发布了“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的谣言信息,这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经过南京公安机关的调查,吕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吕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了关停措施。

8、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池某某编造“男子杀死父亲儿子并埋在自家院内”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徐州的池某某为了吸引注意力,在网络平台上虚构并发布了一条“邳州一男子和老婆离婚后与父亲吵架,一气之下将自己父亲和儿子杀害并埋在自家院内”的谣言信息。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了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徐州公安机关依法对池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关闭了其造谣网络账号。池某某对此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9、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毕某某编造涉及“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的网络谣言案。

自2023年4月起,苏州毕某某为了吸引注意力,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并发布“符合立案要求却不立案”“公安系统将重新立案调查”等多条涉及“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的谣言信息,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苏州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了毕某某的行为违法,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关闭其造谣网络账号。

10、扬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郑某某编造“男子在工地宿舍多次强奸同乡妻子”网络谣言案。

在2023年5月,扬州的郑某某为了吸引粉丝和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凭空捏造并发布了一条“一名男子在工地宿舍对同乡的妻子实施多次强奸”的谣言信息。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过调查,郑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扬州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郑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的网络账号采取了关停措施。

警方提醒您: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我们需要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网民能够保持理性思考,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传播谣言。同时,我们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网络谣言的线索,共同建设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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