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和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自治区人大代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同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此外,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此外,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草案)的报告。此外,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及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及代表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此外,还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讨论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十届八次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系统谋划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回答了中国式现代化宏伟场景下“新疆怎么干”的时代命题。 我们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坚持稳中求进,系统谋划、遵循规律、解放思想,注重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我们要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2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也列席了会议。此外,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5名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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