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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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苏工信融合〔2023〕205号。

各位设区市工信局,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见附件1)转发给您。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试点示范内容,突出平台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试点示范内容,突出平台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重点的组织推荐。

各地推荐的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以及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此外,申报主体还应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申报主体应为制造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自动化企业等,符合《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见附件2)。若2022年已获评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则需重新申报。若申报主体环保、安全等不达标,则不予推荐。

我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筛选,最终推荐上报。获得部级示范的项目将在申请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时获得优先考虑。

请各位地方政府于2023年6月9日(周五)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见附件3)和推荐意见函(一式壹份,含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厅两化融合推进处。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但无需刻录光盘。

联系电话:025-69652717,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yxxhc@163.com。

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的苏兴大厦903室。

附件:1.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文)

2.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

3.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申报书

4.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3日,星期五。

附:请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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