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法英模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通知指出,曹艳群同志生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她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曹艳群同志在广西桂北山区基层检察办案一线工作了13年,她锐意进取、公正清廉,用年轻的生命书写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4次。曹艳群同志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也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通知强调,我们应当学习曹艳群同志坚定不移的政治品格,始终忠诚于党。我们应当坚持党的旗帜,遵循党的方向,贯彻党的意志,真心热爱党、时刻忧虑党、坚定保护党、全力推动党的事业兴旺发达。我们应当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通知要求,我们应当学习曹艳群同志心系群众、为民着想的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我们要与人民同甘共苦,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通知指出,我们应当学习曹艳群同志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始终秉持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我们应当以专业的知识、过硬的能力、执着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做好各项政法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强调,我们应当学习曹艳群同志勇于担当、坦荡无私的优秀品质,始终保持敬业清廉的职业操守。我们应当继承共产党人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忘我奉献的光荣传统,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