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征地公告!涉及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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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剑阁县人民政府

关于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项目、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剑府通〔2023〕10号

为加快推进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和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一组、二组、三组、五组和下寺镇清江社区六组、渡口社区三组集体土地共799.8024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现场调查,金剑工业园区和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一组、二组、三组、五组,下寺镇清江社区六组、渡口社区三组土地共799.8024亩,其中农用地777.2737亩、建设用地22.5287亩。

三、征收目的

拟用于修建金剑工业园区和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 规定,普安镇五星村、下寺镇清江社区、渡口社区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区片价为448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3:7)。

五、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一组集体土地258.0231亩,人口安置143人;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二组集体土地337.0169亩,人口安置108人;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三组集体土地174.5391亩,人口安置6人;征收普安镇五星村五组集体土地9.8791亩,人口安置4人;征收下寺镇渡口社区三组集体土地17.4050亩,人口安置19人;征收下寺镇清江社区六组集体土地2.9392亩,人口安置5人;金剑工业园区和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农房拆迁安置方式按照广元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员均采取社会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六、补偿登记

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到广元市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进行补偿登记。

七、其他注意事项

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听证。公告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7月4日。

联系方式及地址: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彭光华 电话:0839-6601517;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彭光华 电话:0839-6601517;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张晓明 电话:0839-6330353;

办公地址: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9号。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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