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将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征集活动。活动旨在总结交流各地书法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与教学成果,展示中小学教师书法艺术风采,促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和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广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学会。
深圳市教育局,简称深圳市教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负责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将全力支持并协助举办。
协办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位于宝安区。
深圳外国语学校宝安学校。
二、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1.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各省书专(书研)会将自行组织征稿活动。投稿形式和要求由各省级书专(书研)会自行决定,并选拔推荐优秀的参展作品和教学案例。
2.评审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提交的参展作品进行审定,并推荐最终参展作品。
3.展览时间:初步计划于10月在深圳举办。
4.出版时间:预计在2024年春季正式出版。
三、征稿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法教育专业(美术书法)会可以根据“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征稿方案”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征集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征稿工作。本次征稿不接受个人投稿。
2.根据人口数量和活动规模等因素,我们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数和作品数量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我们建议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不超过110件(个)的作品,包括书法作品80件和教学案例30个。
四、寄送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教育专业(美术书法)会经过初评后,在选送作品时,应认真填写《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选送汇总表》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选送汇总表》,并在作品上加盖印章。随后,将选送作品(包括作者报名表和承诺书)连同《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选送汇总表》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选送汇总表》一并寄送。同时,请将相关电子版文件汇总发送至jyxhszh2021@163.com信箱。
2.截稿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请注意,我们拒绝接收逾期投稿作品。
3.寄送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2-3号的富通中和大厦517室,是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收件人为董克强,电话号码为13810528641。
五、相关要求:
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各地能够高度重视并周密组织,广泛发动并精心安排,全力保障两项活动的有序开展。我们不仅要注重选送作品的数量,更要注重作品的质量。
六、咨询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征集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139102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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