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全生产是民生之本,关乎人民福祉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他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是乡村振兴政策分析系列文章的第七篇,将重点提炼我国如何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保证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得以具体落实。
一、背景
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近期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核心内容:
1.6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一份紧急通知,旨在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把当前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同时,要狠抓细节,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农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保证指挥及时有效。
2.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了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支撑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严格企业设立管理。设立畜禽屠宰企业,应符合本省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并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对于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畜禽屠宰企业,应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如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和手工屠宰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将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关闭。对于实行定点屠宰的畜禽屠宰企业,将吊销其定点屠宰证书。
加强过程监管。日常监督检查应加强畜禽屠宰活动,建立监督检查专家库,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设风险监测能力,并提供经费保障。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做好追溯核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加快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检疫,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管理制度。抓好畜禽屠宰标准落实工作,全面推行生猪屠宰GMP,鼓励其他畜禽实施屠宰GMP。
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应督促屠宰企业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此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第9号发布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农业农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集中行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并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进行统一执法。
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该机构将负责查处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法案件,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政策主体面利好。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得到了贯彻执行。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这些指导和政策的支持下,我们应谨记“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全面统筹农业农村发展和安全生产。我们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中心任务,从而实现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向好。
1.全体农业产业链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他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他呼吁全体农业产业链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筑牢生命重于泰山的安全观。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久久为功。
2.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需要将安全生产要求细化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为此,我们需要完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根据标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并承担起责任。我们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我们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切实落实和加强。
在专项排查整治方面,我们要严格按照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农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要落实远洋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伏季休渔和夏种夏管等农业生产特点,深入分析查找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我们要加强伏休渔船管理和渔港消防等安全检查,特别是抓好载员10人以上渔船和远洋渔船“过筛子”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我们要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在隐患防范方面,我们应对照《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指导并帮助农机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对于正在开展农机作业的地区,我们应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机具、人员转移转场安全管理与服务,以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将以消防安全为重点,举一反三摸排风险隐患,加快整改落实,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在严格执法层面,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违法违规生产作业、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危害农业安全生产的行为。定期公布一批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平安渔业”和“平安农机”创建,认真总结经验成效,推动形成一批制度化成果。巩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3.强化学习,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安全意识。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丰富自己的知识,从而增强安全意识。作为一名实际经营者和劳动者,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增强法纪观念,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此外,我们还应该学习专业法规、机器设备操作手册说明以及熟悉机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以有效地增强安全意识。此外,我们还应该学习常见事故预防知识和突发性事故的应对方法,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员工都接受过岗前培训。新上岗的员工和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对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产品岗位的人员,也应及时接受培训。待岗复工和转岗人员也应及时接受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我们要坚决杜绝漏洞和空白区,增强对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明白“隐患可控,事故可防”的道理,熟知本岗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善于发现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报告处理。我们要用心守护生命安全,牢牢守住“零事故”的安全目标和底线。
4.加强农业执勤部门的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当前正值夏种夏管的大忙季节,汛期也即将来临。为了提高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推动农机事故、渔业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植物病虫害防治、抗旱保粮、单位防汛等应急预案(方案)的修订,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联动的应急体系。围绕搭建指挥体系、组织救援力量、保障物资等环节,加强预案实战演练,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保证指挥及时有效。要强化人员备勤和物资储备,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处置的整体合力。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影响,并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同时,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争取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以及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要切实将农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将落实情况纳入农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延误事故处理工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加强农业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通讯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监理人员为基础的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切实提高农业安全应急处置水平。
四、未来展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如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农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毫不犹豫地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我们要坚持警钟长鸣,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涉农企业和农户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起守安于心,共同践安于行,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稳步坚实发展!
编辑整理: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