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近年来国、省关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评价、职业教育等改革事项的决策部署,市教体局最近修订并发布了《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安教体发[2023]26号)。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准确把握文件的政策措施和程序规则,我们现在就《实施办法(试行)》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导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学校参考。
一、《实施办法(试行)》的印发背景:
2020年,市教体局根据国家和省级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遵循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安教体发[2020]37号)。2023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通知》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近年来全市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情况,市教体局进一步聚焦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评价、“双减”和职业教育改革等要求,在《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安教体发[2020]37号)文件基础上修订了《实施办法(试行)》。 在《实施方案(试行)》的修订过程中,市教体局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在《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安教体发[2020]37号)文件基础上修订了《实施办法(试行)》。经过局党委会审定后印发。
二、《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考试方式、评价方法、招生程序、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以及试行时间等内容。
在“考试办法”部分,我们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作用。它包括五个方面:考生报名、计分科目、考试方式、评卷组织和成绩呈现。
考试报名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所有初中学生都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安康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可在网上报名。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市内户籍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将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
计分科目包括:
根据教育部的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同时,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等次,才能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此外,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计分依据。
考试方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现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试等。
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和口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道德与法治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体质健康测试中的“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采用现场操作考试的方式。音乐和美术等科目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评卷组织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考科目采用全市统一网上评卷的方式,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扫描、集中评阅”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成绩的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笔试科目都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将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的成绩也将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的成绩将以等级方式呈现。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成绩将现场给出,并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等级呈现方式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D等级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评价运用”部分。明确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招生管理”部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用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网络招生录取模式。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实行“公民同招”。
为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我们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各县(市、区)应在辖区内科学合理地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备案制管理。起始年级的班额不得超过50人,全面消除大班额,以保障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得以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并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符合定向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将转为统招招生计划。定向招生指标仅适用于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全程(三年)在被录取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由招生学校申报招生计划,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确定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纳入高中学校当年统一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招收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支持各高中学校对接国家强基计划招生政策,开展国家亟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招生。各高中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水平和发展特色申报“安康市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后确定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当年统一招生计划,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控制线,并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同时,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确保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本县域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应纳入属地县(市、区)和市域内其它县(市、区)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应纳入生源县(市、区)招生总计划和安康市中招志愿管理系统。 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控制线、高中招生拟录取信息应实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前置审核制度。拟录取信息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实行全市统一时间招生、同步录取。最终录取结果应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未经审定备案的录取信息,不得对外发布、不得提前报名、不得抢注学籍。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应根据考生志愿,原则上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并上报市教体局备案审核后执行。各县(市、区)应统筹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做好初中阶段优秀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优秀体育特长生:一是在初中阶段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二是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前八名,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前三名,或市运会、市教体局举办的全市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第一名的运动员。 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注册入学。各县(市、区)应统筹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做好初中阶段优秀
规范招生录取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保障应届初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地县(市、区)报考的考试招生权利,确保他们能够参加同条件录取。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若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考试成绩、中考所在地录取分数线、户籍证明等,并持实际就读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和录取学校盖章的入学通知书,按程序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后,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初中,中途转入户籍地初中就读和回户籍地报考的学生,需报名参加户籍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本市户籍在省内外市、市内外县就读初中,中途转入户籍地初中就读和回户籍县区报考的学生,应将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由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分数和等级证明)转移至户籍县区考试管理机构,同时需报名参加其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学生由外省(市)、本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英模子女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优待政策规定执行。除中省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落实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学校、县(市、区)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为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注册高中电子学籍。各级教育单位不得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政策规定,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
(四)“职责分工”部分。明确了局属市直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五)在“保障措施”部分,我们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和做好宣传引导等措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期间,如果国家和省级有新的政策规定,我们将严格遵守上级政策规定。
三、《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中考政策有哪些“变”和“不变”呢?
(一)稳定不变的内容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方式、科目、记分方法和考试时间均保持不变。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结果呈现和作用均保持不变。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保持不变。
(二)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考试的总分为多少?
普通高中的录取总分为860分,其中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生物60分以及体育100分(原为60分)。
全市统一通过网络进行阅卷。
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监管,由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并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的网上阅卷工作管理机制。该机制遵循“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扫描、集中评阅”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合理地调整招生范围。
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数量从5所增加至6所。此外,市二中新增了面向全市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资格。据预测,到2023年,市二中将面向全市招收150名艺术体育类学生,其中汉滨区计划招收100人,其他县(市、区)招收50人。
科学地编制招生计划。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精准地编制招生计划,并逐级申报、备案。经过审定通过后,招生计划将下达至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严格执行。
优化定向生招生计划。
我们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至少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我们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符合定向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如果我们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我们将其转为统招招生计划。定向招生指标仅适用于那些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全程(三年)在被录取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调整部分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计划。
为了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根据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申报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超出县(市、区)当年招生总计划5%的前提下,根据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需求,适当调剂增加部分高中学校202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下发执行。
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培养未来的创新人才。
为了落实教育强国建设的部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支持各高中学校开展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项目申报及招生计划应由其主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审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而市局直属高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申报项目及招生计划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并确定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县(市、区)招生总计划,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
第四,《实施办法(试行)》具有以下特点:
坚持稳步推进,不断求进。
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等方面,我们将保持现行政策的稳定性,以减少家长的焦虑,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并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水平。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职普融通等方面。
我们将积极探索职普融通等方面的优化完善,深化改革,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坚持强化管理。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深入推进违规招生治理,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坚持不懈地追求教育公平。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招生改革,优化招生工作方案,以促进教育公平,并回应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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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编辑:红庭 责编:
责编:海涛 审核:
审核:马 莉
08年,安康综合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