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河北秦皇岛,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了一名涉嫌醉酒驾车的男子李某。经过呼气检测,他的呼气值为179mg/100ml。然而,李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严重违法过错,反而态度嚣张地说:“有啥啊?!不就是几个月拘役吗?!
“有啥啊?!不就是几个月拘役吗?!”
你们只负责查酒驾、治开车,我喝酒开车算毛病吗?
“我喝酒后开车,这算是一种不良习惯吗?
“我撞人并挂车,这是刑事犯罪吗?
经过血液检测,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80.92mg/100ml,证实他确实属于醉驾。经过进一步核查,我们发现李某曾经有过多次前科:2012年1月,他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并且在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此外,他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2012年1月,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2017年5月,李某因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而被罚款3000元,并被行政拘留10日。
在2019年5月,我因无证驾驶而被罚款1000元。
2020年9月17日,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
2020年9月24日,李某因无证驾驶和醉驾被处以1000元罚款。2021年11月,李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10天,并处罚金7000元。
这次被查是李某第四次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也是他第五次无证驾驶。
目前,李某因无证驾驶而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积极侦办中。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