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90后”的小伙子娶了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中年妇女。
一位八十岁的老人娶了一位“70后”的女子。
此时,距离这位女子结束上段婚姻仅剩5天。
80后女子离婚当天
她与村里的长者领了结婚证。
这些非同寻常的婚姻背后,隐藏着什么离奇的故事?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少数村民利用虚假婚姻来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为了避免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检察院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成功避免了1500余万元的损失。
2020年4月,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接到街道办的求助,称在对某村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和核查工作时,发现有多户村民出现不合情、不合理的闪婚。这些婚姻的特点包括:双方年龄差距大,相差近30岁;男性均为本村村民,迎娶外地女性,尤其是离异带两个孩子的外地女性非常抢手;双方进入婚姻的速度极快,甚至出现闪离当天即闪婚的情况。此外,这些再婚村民在拆迁安置中都选择了货币安置,无一例外。如果按照一户新增三口人来计算,每户可以多领取200多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事情似乎有蹊跷,但村民手中都拿着货真价实的结婚证。这让街道办陷入两难境地,不得不向检察机关寻求司法协助。
历城区检察院在了解上述线索后,发现符合征地拆迁补偿申领资格的村民,如果与拆迁范围外有未成年子女的陌生人结婚,并将对方及其子女的户口迁至征地拆迁区域内,可以按照户口本上的现有户籍人员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这种行为属于骗领征地拆迁补偿款,一旦成功申领,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因此,该院迅速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调查。
检察官们正在讨论案情。
这些妇女大多数都是外地嫁过来的,她们与村民的婚姻来得突然,双方条件并不匹配,一眼就能看出她们是为了补偿款而来。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来访的检察官,他们目前只能暂缓发放存疑补偿款,“但经常有人来我们这里,哭闹着要补偿款。
”街道办工作人员一筹莫展地表示,他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份存疑人员身份信息整理,供检察官参考。检察官与街道办工作人员一起逐条逐户进行分析,梳理出涉嫌利用虚假婚姻骗领补偿款的情形。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又全面了解了拆迁政策和相关人员安置情况,并去民政部门调取了存疑人员的婚姻登记情况。
...编辑:村民以合法婚姻登记的形式,掩盖了虚假婚姻事实和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非法目的。揭开合法婚姻形式这层面纱是本案最大的难点。经过反复讨论、研判,检察官决定灵活运用公益诉讼调查询问手段,先直面村民,获得第一手证据,再从外围固定证据。
调查。编辑:这次调查以询问谈话为主,能否打开突破口是案件办理的关键。办案人员开始做准备,寻找存疑人员的共性,深入挖掘虚假婚姻背后的原因,制定详细的调查询问方案。他们询问了结婚双方的年龄差距、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目的和经历,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对各自生活的了解情况、对未来生活的打算,以及各自的婚史经历。检察官对这些问题反复揣摩,从中抽丝剥茧,全面细致地剥离出询问提纲。询问提纲在大家手中传了一遍又一遍,修改了一稿又一稿。
方式。编辑: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寻找突破口。
准备充分后,检察官提前抵达街道办,等待当天接受调查询问的一家人。这户人家的儿媳妇张某比1996年出生的儿子王某年长11岁。在离婚20天后,张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嫁入了这个家庭。在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时,他们选择了货币安置方式。
编辑:针对一家四口的询问,四个办案小组分头行动,在四个房间同时展开。
编辑:“我们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领取补偿款。我们只问一句话:给还是不给?如果不给,我们将继续向上级寻求帮助。”在询问开始时,这户人家的大妈刘某态度坚决。
编辑:“我们来这里,就是为了主动解决给你们钱的问题。趁着今天大家都在,你好好说说,我也好好听听。如果我们家的情况符合政策,那么补偿款肯定会一分不少地发放到你手中。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问我,我是家里主要负责的人。
...编辑:那么,让我们从两个孩子是如何相遇开始谈起。
吗?” 编辑:“......
的。” 编辑:在交谈中,刘某变得越来越紧张。当检察官询问她的家庭情况时,她甚至想拒绝回答:“我跟亲家见过面吗?我们是在哪里见面的?这些问题与我领取奖金有什么关系呢?
”检察官意识到刘某在用愤怒来掩盖内心的不安,于是语气变得更加严肃:“请你如实回答,如果撒谎,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受到检察官态度的变化,刘某先是一惊,然后回到座位上坐下,轻声说道:“我没见过他。我年纪大了,记不清了。
而此时的张某,由于回答不出检察官提出的问题,也变得沉默不语。
编辑:在经过3个小时的深入调查谈话后,刘某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办案小组随后调整了策略,向他们详细解释了虚假结婚所隐藏的巨大法律风险以及利用虚假婚姻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违法性。办案人员强调,“假的真不了。现在,王某和张某虚假婚姻的事情已经基本确定。你们这样做无非是为了多领取3个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但这种行为涉嫌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我不想做违法的事情......”王某率先表示认错。随后,刘某和张某等人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编辑: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刘某当场签署了《放弃新增人口安置补偿承诺书》。随后,检察官和街道办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村民,陆续有村民放弃了新增人口安置补偿。
这是否只是个案?此类问题是否普遍存在?今后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2021年8月,历城区检察院向街道办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排查此类行为。对于存在利用虚假婚姻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嫌疑的,在查清之前暂停发放补偿款,以防止国有财产损失。对于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街道办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排查。对相关村的新增、可疑人员进行重新梳理。在排查后,对发现的存疑情形暂停发放补偿款,并通过实地走访、约见谈话等方式,逐户逐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历城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处理“一案一村”,而是着眼于推动加强社会治理。自2021年11月起,该检察院起草了《关于城中村改造安置中个别人员利用虚假婚姻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的情况报告》,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以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此类行为的专项整治。
检察官在街道上向群众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
从2020年4月到2023年2月,6户村民认识到通过虚假婚姻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是错误的,自愿放弃新增人口安置补偿,避免了1500余万元国有财产损失。2022年10月,该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保护国有财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历城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保护国有财产。2023年2月,该院再次监督了涉嫌利用虚假房产买卖合同骗领补偿款的问题,促使村民宋某放弃了申请征地拆迁补偿款约500万元的决定。
宋某拥有三套院落,其中一套在正常拆迁补偿后,其他两套只能获得少量地上物补偿。为了让其他两套也能获得与第一套相同的补偿,宋某采取了歪主意。他找到两个熟人,经过商定,在同一天分别伪造了虚假房产买卖合同。一份合同写明宋某将自己在某村的院落一套以2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李某等2人分别就这两套院落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而宋某从中获得了远高于地上物补偿的“好处费”。
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以房产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细节为切入点,找出了签订时间、房产价格等一系列疑点,并找到了突破口。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分别对卖家和买家进行了询问,并向他们解释了虚假合同骗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违法性。在多次谈话后,宋某退还了不应获得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既监督街道办履行管理职责,依法审慎地核实拆迁户身份、发放拆迁款等,避免国有财产损失,又对街道办履职给予司法支持,协助其让违法人员主动放弃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引导群众自觉守法。这样,检察院监督履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历城区政协常委岳远洪表示。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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