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寒暑假期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寒暑假期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78信息

2020 年度新知答主

10 人赞同了该文章

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医疗服务,我们秉承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了寒暑假期间学校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1.在寒暑假期间,如果学生出现发热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全市有资质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应保留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药物及诊疗明细。开学后,可凭相关单据报销。

2.寒假期间,急诊病患者需按照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执行。原有慢性病患者可前往放假前确定的学校公费医疗转诊医院继续取药,并保存好相关单据。开学后,需补开转诊单,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销。非急诊病患者可在校本部或二学位学生所在学院的合同医院就诊,包括天坛医院和丰台医院。东校区商务学院的学生可前往朝阳医院就诊。开学后,需补开转诊单,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销。

3.在寒暑假假期期间,外地学生可以到所在地自行指定一家公立医院就诊。报销时需提供就诊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药物及诊疗明细。

4.特别提示:无论您是北京还是外地的学生,在就诊时请务必不要使用医保卡(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等就诊回学校不能报销)。挂号时,请注明您的“公费医疗”身份。请保留好您的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急诊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诊疗票据、处方底方和检查收费明细(请勿开具与诊断不相符的药品)。开学返校后,您可以按照公费医疗相关流程正常报销。报销范围和比例等同于转诊报销比例。急诊和住院按照原政策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83952291进行咨询。请注意,医药费必须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完(假期顺延)。

5.寒暑假期间,外地老师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北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6.寒暑假放假时间以学校公布的为准。每学期正常开学后,学校将恢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官网通知。

监制|王帆、田秀。

执行监制:李奕昕、顾正宇、吴骁洋、巩雅萍。

来源:首经贸官网。

编辑|尹然责编:

责编:白朋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