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

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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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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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典型案例,贯通监督力量。

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

浙江省安吉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等开展一线监督,精准摸排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瓶颈短板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某蓝莓产业园了解农业补助落实情况。

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4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处理,包括在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在扶贫项目建设中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不正确履职造成农村耕地被占用破坏等问题。 此前,湖北、福建、河南等地纪检监察机关也通报了多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守护国家资产和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强调要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治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的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编辑: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在工程项目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

编辑:随着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的实施,大量资金项目不断投入到“三农”各项工作当中。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达到了1485亿元,水利资金941亿元,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达到了2115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达到了156亿元。这些资金项目的投入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编辑: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严格措施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谋取私利、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

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石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出纳成传造,利用职务之便,将村十组16亩泥塘计入个人名下,违规领取粮食补贴0.4万余元。他通过虚增水稻种植面积、虚构危房改造的手段,骗取水稻补贴、危房改造资金共计4.86万余元。他还虚构贫困户张某等人遭受水灾的事实,以张某等人名义进行理赔,骗取产业受灾保险金1.2万元。

有的在工程建设中进行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原党委书记李照明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为私营企业主张某文等11人承揽荣邦乡福英村委会福英三组美化亮化道路工程、岭尾村委会百香果种植项目附属设施修缮工程和荣邦乡希望养猪场等43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47.77万元。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唐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继勇在协助管理移民款物过程中,与唐岗村村组公路工程承包人张某某勾结,共同贪污国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20.59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许多涉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南曹村第9(1)组原组长刘保家,曾大力发展土方处理生意。他授意他人多次倾倒废弃土方在农田上,造成10.885亩耕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刘保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陕西省宝鸡市庆丰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连科,曾以虚假粮食购销业务、虚增玉米收购价格、增加收购成本等方式处理公司无法通过正常财务报销的支出。他违反规定将农发行拨付的地方储备粮贷款用于商品粮经营。李连科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东至河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赵凯,曾违规决定将水分、杂质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稻谷收购入库。他弄虚作假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万余元。赵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我们将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2022年9月,浙江省安吉县纪委监委涉农领域专项监督组在实地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农糠储藏罐,其内部锈斑斑驳,塔基上青苔丛生,与新建状态不符。检查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该储藏罐来源于安吉县某粮油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粮食产储加销一体化”提升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1月通过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的验收,获得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

“新建不到1年的项目为何会出现锈迹斑斑的情况?安吉县纪委监委迅速对此展开核实。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总农艺师吴旭东和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管理科副科长侯建军二人存在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2021年6月,为了获得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该合作社违规将2019年已建成投用的储藏罐作为新建项目进行申报。在现场审核中,侯建军发现该项目不符合项目补助标准,并向分管领导吴旭东汇报了情况。然而,吴旭东考虑到与该合作社负责人关系较好,便示意侯建军让合作社照常申报补助材料。为了让该粮油合作社项目能顺利通过验收,侯建军提议对罐体重新刷了一遍油漆。在实地验收时,吴旭东和侯建军并未指出储藏罐以旧当新问题,致使该项目通过审核。2022年12月,吴旭东和侯建军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造成损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和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为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我们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为保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强调,我们要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被严肃查处,释放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例如,海南省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学伟等9人因不正确履职而被处理。湖南省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在2020年度旱改水项目监管不力,未对项目公司提交的实地举证照片审核把关,导致3个项目23个地块举证照片造假。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交流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寿在交流岛村征地拆迁项目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未发现村民王某伪造承包合同证明材料问题,导致王某非法领取动迁补偿款131万余元。

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我们需要一支懂农业、懂农村、爱农民、并且拥有过硬本领的干部队伍。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直接参与者,也是乡村振兴最直接的实践者,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根据各地通报的情况,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在廉政风险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隐患,其中一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了自我,犯下了错误,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惩治。

2023年6月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及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5月11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3起涉及“一肩挑”人员。在湖南、海南等多地的通报中,涉及“一肩挑”人员的案例也并不鲜见。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云南省丘北县纪检监察机关致力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教育引导。县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包村领导通过廉政党课和专题报告的形式,为全县村干部讲授廉政报告。每季度,乡(镇)纪委书记或包村领导对村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督促村干部严格执纪、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县纪委监委收集了近两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了《丘北县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其中,重点选取了21名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打好廉洁“预防针”。全县共组织了1000余名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的问题,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开展了专项整治。他们通过对村干部廉政档案、近三年来已完工村级工程项目情况、村干部及其亲属兼职情况等6000余条数据的碰撞,发现村干部在本乡镇内跨村承揽村级工程项目存在20条红色预警。随后,他们对预警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共下发了11份监督执纪交办函,查处了12个村级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并对4名村干部进行了追责。 此外,江山市还制定出台了《江山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5条》《江山市强化基层监督“1+7”工作导图》等系列制度,让村干部履职更加明晰,有效规范了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运行。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加大了线索存量的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违法问题。在202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了395件480人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382人,其中涉及“一肩挑”人员134人。

我们将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守护国家资产和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套取骗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南岔县迎春乡先锋村党支部书记单春明和村会计彭丽丽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款案。经查,2018年至2020年,单春明和彭丽丽以他人名义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款共计2.28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今年2月,单春明和彭丽丽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南岔县委专项巡察发现该问题线索后,通过线索移交机制将其转至南岔县纪委监委进行查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巡察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先锋村在财务管理上不够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了解,为深挖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在监督保障乡村振兴的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贯通协同,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同时,要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凝聚工作合力。

福建省尤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哨站”和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建立了10个基层作风“前哨岗”。这些岗位纵向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落实推进乡村振兴的14个方面责任,推动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同时,它们横向督促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推进乡村振兴的8个方面具体责任,并建立监督台账。这样,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就能同步部署、实施和检查。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协调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力量,根据《琼山区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清单》,联系派驻区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结合专项监督清单中关于上一轮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通过听取专项汇报、查阅整改凭证、现场走访核实等方式,督促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将大数据监督建模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他们建立了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模型,对比近三年来发放领取农业保险人员信息、党员干部个人实际种植田亩、领取种粮补贴等信息,对全县农业保险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查该领域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5个,立案6件,处分5人,通报曝光1件1人。(薛鹏管筱璞)

来 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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