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固法院对刘某因引发连环交通事故而被判刑。被告人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22年12月,刘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西固区某路段行驶时,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广告灯箱。刘某未立即停车,继续驾车行驶。在紧张的情况下,刘某倒车时车辆失控,将骑自行车的王某、丁某撞倒在地。刘某见状后更加紧张,慌忙驾车向左前方行驶,在拐弯处撞上等待红绿灯的两辆私家车。王某被撞后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积极赔偿各方损失。保险公司赔偿了王某亲属65万元,刘某本人及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丁某经济损失10万元。被害人王某的亲属、丁某以及两辆私家车的车主在拿到赔偿款后,均出具了谅解书。检察机关以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最终,西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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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