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入地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明确要求。
深入理解“高质效办案”的价值内涵
创新监督力的提升路径。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入地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明确要求。作为“创新活力之城”和“数字经济第一城”的杭州检察,我们正在寻求应对市域特质的方法,通过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来促进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和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这是我们追求的应然目标。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它蕴含着丰富的发展内涵、时代特征和履职担当。在唯物辩证法中,“高质效”意味着将“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检察办案统一于“看得见”“感受到”“可评价”的公平正义,以法律为依据、以道理为依据、以情感为依据。
首先,从本质上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宪法规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我国检察制度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法律守护"和"公益代表"是法律监督的两个方面,它们都包含在检察权中。追求高质量的办案是提高监督品质和促进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检察制度持久动力的源泉。通过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增强效果,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韧性,充分释放检察机关在法治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与其他法治主体共同推进法治中国进程。
其次,现实演进: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法律监督现代化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满足新时代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的现代化。要深刻理解“三个善于”,高质量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使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更加协调、更优质地发挥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要以高质量为核心,践行检察职责,发挥检察力量,善用检察策略,回答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的政治“必答题”和履职“必选项”。
第三,积极拓展:助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要实现高质量的拓展,检察机关必须具备“国之大者”的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履行责任担当。要着眼于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检察视窗,从长远出发,从根本上寻找对策,从源头上寻求治理,找准为民服务的价值坐标,践行护航大局的内化使命。检察办案必须从“治标”向“治本”跃升,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检察规律的最优现代化履职模式,在法律规范与人民呼声之间搭建桥梁,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法治动能。
“高质效办案”的内涵包括质量、效率和效果,它们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在法律范围内,我们寻求最佳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这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司法程序和法律判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首先,我们要铸造客观公正的理念,即“魂”。2019年4月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提出,检察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客观公正理念与高质量办案的内涵相符,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现实期盼相符合,是新时代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基本遵循。它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政治站位和法律定位,统筹考虑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要求以客观理性输出个案公正价值,以精准及时的监督传导法治统一理念。在惩罚犯罪、定分止争、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平等充分地维护不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正义感。
第二,夯实案件质量标准之“基”。打牢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基”,不仅要建好事实证据认定的“毛坯房”,更要锲而不舍优化办案的“精装修”。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研究证据收集、使用标准,总结案件审查、出庭指控方案,形成既能指导检察官办案,又能监督侦查审判的“杭标规范”。面对当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犯罪和纠纷形式不断出现,多样态、差异化的法益成为客观需要。办案质量标准应当与时代要求相呼应:不仅要保证指控犯罪、维护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质量,还要及时做好挂案清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效率;更要统筹运用辩护律师全覆盖、检察听证、涉案企业合规等制度机制,彰显检察办案的良好效果。
第三,结出可感能感正义之“果”。“公平正义”是客观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主观公平正义相统一。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员额检察官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决策参谋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口,经得起历史检验;依托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新闻发布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触手可及”。从个案办理层面,检察权的运行不仅要依法审慎,体现法的理性;更要斟情酌理,传递法的温情。从社会治理层面,要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将法律的严苛与社会的需要无缝对接,达至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统一相融。
志在高山,行在微处。杭州检察机关应认真对标最高检“高质效办案”工作部署,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牵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全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城市范例。
首先,我们要打造具有标识度的专业化“主阵地”,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业化建设是高质量办案成果的基础。我们要全力推进杭州检察品牌建设工程,建立高品质、高效率的办案体系、团队和保障,推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引领性、影响力和辨识度的“专业检察”标志性成果。我们将不断升级现有原创专业化品牌,如无障碍公益诉讼、非羁码等,并聚焦新时代高质量法律监督需求,重点培养和塑造知识产权检察、市场检察等品牌,打造杭州专业检察高地,并输出与中国式现代化需求相匹配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特别是要结合杭州“数字经济第一城”“互联网之都”的资源禀赋,利用互联网检察教学基地和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组建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特种部队”,深化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打造集办案、治理、研究和培训于一体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
其次,我们要树立精品案例培育的“指南针”。案件是法律的体现,也是高质量法律监督的源泉。我们要在杭州检察近年来在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发掘培育方面发挥特色优势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实践“宝藏”和“富矿”,坚持系统化、精准化、项目化培育路径,运行由全国四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领衔的案例研究中心,引入专家研讨论证机制,发挥个案导向优势,塑造类案培育模式,以精品案例的领先优势诠释高质量办案的检察担当。
第三,激活大数据法律监督“强引擎”。数字检察为高质量办案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围绕“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创新研发基地”“区块链+检察”国家级试点任务,深入推进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科技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发挥全国首家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的中枢作用,让办案一线提供监督办案需求、情报中心提供数字算力支撑成为新常态,让高质量监督、可感知正义拥有源源不断的数字动力。
第四,打造高素质检察官“蓄水池”。为了实现高质量的办案,我们需要专业和复合型人才的支撑。因此,我们需要秉持“精雕细琢,玉汝于成”的理念,制定具有杭检特色的系统性和中长期育才规划。我们需要完善各专业领域的人才素能标准,优化人才培育模式,并分类培养标杆领军人才、中坚骨干人才和后备青年人才。我们需要依靠大要案的历练、系统的培训和优秀的法律文书的月评季选晾晒来淬炼司法办案的“精兵强将”。我们需要充分利用杭州检察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标兵能手荟萃、业务新锐辈出的显著优势,培养出一支精通办案、研究和讲课、懂得育人的“检察官教导团”。通过“教、学、练、战”全链条协同发力,我们可以引领撬动精品案例、优秀人才和品质成果三大产出链,共同打造杭州检察高质效办案的增长极,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增智赋能。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叶伟忠)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