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对象篇)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对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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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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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篇可以改为调查对象

关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介绍之

方法

规则。

你了解统计法吗?

1。

1983年12月8日,通过了。

2

1996年5月15日进行了修正。

3保持冷静。

2009年6月27日进行修订。

4岁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统计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活动。

统计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并实行统计监督。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了原始。

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保存多长时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至少保存两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作为统计调查的对象。

您有哪些权利?

1。

监督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

检举统计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统计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于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保持冷静。

拒绝非法的统计调查。对于没有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4岁

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信息,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除了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这些资料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5分钟的冥想

拒绝非法的统计检查。在进行统计机构监督检查时,至少需要有二名监督检查人员,并出示各自的执法证件。如果未能出示执法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6.记录担忧,确定解决方案。

如果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6

作为统计调查的对象。

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2

拒绝和抵制统计违法行为,如弄虚作假等。

3保持冷静。

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4

4

建立完善的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管理制度。

5分钟的冥想

对于所提供的统计资料,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则应由本人签字。

6.记录担忧,确定解决方案。

如果统计资料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应当依法进行补充或改正。

7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07年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牢记的“2个不得”

1。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数据。

2

不得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

08年

如果统计调查对象出现统计违法行为,将会发生什么?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在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2

提供不真实的或不完整的统计数据;

3保持冷静。

拒绝回答或者未能如实回答统计检查查询书的问题;

4岁

拒绝或阻碍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行为;

5分钟的冥想

转移、隐瞒、篡改、毁弃或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

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时报送统计资料。

个体工商户若未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3保持冷静。

《统计法》第四十四条。

来源:闵行统计。

《2023年最新统计政策变化、深度剖析统计执法要点及执法案例分享》。

5月25日至26日(周四、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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