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毒案件。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人何某华和何某二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2月中旬,新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红河州石屏县的何某华和何某二将毒品小麻贩卖给新平县的王某武和孙某洪用于吸食,并从中获利。新平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立案侦查,并成功将两人抓获。
经过进一步的查证,发现2022年2月至3月期间,何某华和何某二两人购买了毒品小麻,并在石屏县两次共卖出了60颗,净重5.2g。他们将这些毒品分给了王某武和孙某洪,供他们吸食,并因此获得了非法利益。此外,两人也参与了吸食。
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6月26日,新平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何某华、何某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玉溪新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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