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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2023年夏季高考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按照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春季高考也分为三个批次,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和录取后续志愿。
《意见》的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方链接了解详情。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章)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鲁招考委办〔2023〕13号。
各位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以及各所普通高等学校:为了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以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3〕1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3〕3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以下意见。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3〕1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周
录取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招生高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的执行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并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了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录取各环节工作,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同时,该办公室还负责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并在录取现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此外,该办公室还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并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录取审核与计划管理、投档与信息管理、综合协调、宣传与舆情处置、卫生防疫与保障、督查信访。
(四)招生高校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录取工作。工作人员应配备齐全,强化经费、场所、设施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参与录取工作的招考工作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招生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章程,遵循录取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审核、录取等环节的工作。同时,学校应公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并认真接待考生的信访。 如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议要求或录取中出现特殊问题,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形成决议,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二年级
夏季高考的录取方法。
在2023年夏季高考中,考生可以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类别依次进行,每批次都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于那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和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果排序后仍相同,则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投档。如果志愿顺序也相同,则所有相同志愿的考生都将按照顺序进行投档。
被录取到不同批次的考生,无需再填报后续志愿。
(一)普通类批次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将按照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将被视为普通类一段线。此外,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将被视为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最后,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将被视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生(包括师范、医学、农科)、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专科提前批则包括飞行技术和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
(1)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分为2次,每次都采用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时,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时,考生可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通常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但是,以下情况除外: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可在院校志愿下填报25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合格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的院校,并且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只填报1次志愿。此外,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公布,无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学员需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同一所院校的本科和专科分别设有单独的投档单位。
在一段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本科专业的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专业的志愿;而一段线以下、二段线以上的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将按照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军士生的分数线将按照我省定向培养军士生的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方法。
1第一次志愿投档。对于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分考生,我们将全部投档。但是,以下情况除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将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时,根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时,会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全部投档;而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时,则会根据考生志愿和关联合格名单进行全部投档。
对于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对于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会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考生资格进行招生。对于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65%)的考生,将全部投档。此外,参加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单独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后,考生不得再参与其他类型的投档录取。
对于那些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必须在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确定。
第二次志愿投档遵循志愿顺序,共分为4个轮次进行投档录取。首先按照考生的第一志愿进行投档录取,若未完成计划,则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的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志愿投档方法与第一次相同。
2.特殊类型招生。
包括教育部推出的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项目。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都需要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批次相同,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同时,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2)投档方法。
特殊类型批的投档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对高校专项计划进行投档。在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
对于那些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并且获得高校专项和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招生高校将根据其志愿,分阶段向高校专项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进行全部投档。最终,招生高校将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录取批次。
包括未被提前录取和特殊类型录取的其他本、专科招生。我们采用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方式。
(1)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共安排了3次。第1次志愿填报是在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是在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包括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采用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代表一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得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以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如果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还有剩余计划,可以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具有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可以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该志愿。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可以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可在96个志愿之内填报,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进行选择。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对于“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的招生,如果考生的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那么他们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可以填报志愿。如果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那么他们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仍然可以填报。
(2)投档方法。
考生将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在填报“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时,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顺序进行投档。对于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有报考资格要求的情况,在进行投档时,需要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与其他考生进行关联。
山东省属高校的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则按照其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没有调整投档比例,则按照其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三个录取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照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控制线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和摄影类专业的普通类一段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和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的普通类一段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专业的普通类一段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此外,部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也在招生范围内。最后,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也在其中。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每次填报时都采用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个高校志愿下设1个专业志愿。对于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每个高校志愿下设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填报专业应为同一专业类别且成绩使用类型相同)。其他类别(摄影类、其他类)高校志愿下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对于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每个高校志愿下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对于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须达到高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文化控制线。对于填报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专业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希望我的修改能够帮到你。
(2)投档方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第一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其他类别(摄影类、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我将原文分成了几个部分,并在每个部分之间添加了句号。这样可以使文章更清晰易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的志愿,关联其专业成绩,并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同分考生也将全部投档。招生高校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则根据考生志愿,在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结合考生填报第一专业的成绩,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则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2.本科批。
除了提前批之外,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都包括在内。
(1)志愿填报。
考生需要填报3次志愿,只有达到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才能进行填报。
统考专业(包括专业类)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志愿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代表一个志愿,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而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每次填报时,考生只能选择1所高校和1个专业。
(2)投档方法。
所有统考专业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我们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我们会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高校将审核并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对于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我们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是: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因此,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对于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即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40%和文化成绩占60%两部分组成的。因此,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
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70%和文化成绩占30%两部分组成的。因此,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70%和文化成绩占30%两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30%和文化成绩占70%两部分组成的。因此,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70%和文化成绩占30%两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服装表演类(采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而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占30%和文化成绩占70%两部分组成的。因此,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对于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其填报专业的成绩将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如果招生高校的合格生源不足(包括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它们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的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它们可以调整专业成绩的使用方法,从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其他高校的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那些未组织校考、但认可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我们将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并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我们将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计划。
(1)志愿填报。
考生需要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才能进行2次志愿填报。对于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需要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考生需要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进行填报,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
(2)投档方法。
对于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的统考专业志愿,只要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对于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只要合格考生志愿符合相关要求,所有关联专业成绩将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照这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生源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将按照1:1.2的比例划定为一段线。同时,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以及生源情况也将作为划定二段线的依据,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次。
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内的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共安排2次,均采用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填报提前批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构成是“专业+定向就业市”。
(2)投档方法。
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结合体育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将作为排序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我们将按照1∶1.5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也将全部投档。除了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录取办法外,我们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制度。
(1)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共分三次,均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为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二次和第三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为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包括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方法。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进行审核录取。
第三章。
春季高考的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将分为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需要填报和录取后续的志愿。
(本科提前批)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志愿填报安排在
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共安排2次志愿填报,每次都包含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只能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报,第1次志愿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报,第2次志愿考生根据公布的剩余计划填报。本科层次各专业类别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过本年度该校该专业类别计划总数的10%。
2.投档方法。
第1次志愿和第2次志愿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志愿相同,但无法全部投档,则按照位次投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的位次按照投档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确定,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本科招生批次
春季高考招生的本科高校和专业都在其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两次划定。第1次划定分数线时,专业类别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划定分数线的时间为考生填报第3次志愿之后,根据有效生源范围内的剩余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1.志愿填报安排在
志愿填报共安排3次,均采用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得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及第2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3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这样修改后,内容更加简洁明了,但不改变原意。
2.投档方法。
3次志愿均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如果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的位次按照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总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如果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专科批次
春季高考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与生源情况,分专业类别一次性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如果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1.志愿填报安排在
志愿填报共安排2次,每次可填报96个志愿。志愿填报采用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即为一个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独投档,考生需达到春季高考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1次志愿。志愿模式为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
2.投档方法。
与本科批的投档方法相同,专科批的投档流程为:首先投档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然后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
四季之美。
填报志愿的时间和要求
(一)填报志愿的最佳时机。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每个批次的志愿填报时间都安排在每天的9:00至18:00之间。具体填报时间详见附件1。
(二)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考生应根据所报考的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网址为:https://wsbm.sdzk.cn。
3.请注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如果漏报或失误,考生将自行承担后果。在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之前,考生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愿信息。最终提交的信息将作为志愿填报的依据。请注意,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窃取、篡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为了确保志愿填报的公平公正,在填报时间结束后,将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并且不允许修改或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录取和投档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设置报考密码,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或接受考生委托处理志愿信息。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应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指导,并为无法提供相关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并为考生提供准确的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端午节,又称五月节。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
(一)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校必须遵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高校将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高校负责解释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遗留问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除非出现正常原因(如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导致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在各类别和批次的录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如果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可参考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比较办法执行。
(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对于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1∶1)。高校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以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山东省属高校按招生计划1:1调阅考生档案。在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三)除了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也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之外作其他限制。
(四)对于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且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录取。
(五)高校必须严格遵守我省规定的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时间规定,以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若高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主动与之沟通,若沟通无效,则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参照学校招生章程,按照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上报教育部备案。若造成遗留问题,将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六)高校在每轮次录取结束后,应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其及时公布缺额计划。
(七)对于非平行志愿批次,如果投档后退档导致计划缺额,且高校线上仍有报考生源,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递补投档。
(八)高校应加强对计划的运用和调整,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高校不得超出计划录取考生,不得以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跨科类调整计划,并且严禁向考生收取与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九)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高校在投档后不得通过电话等方式征求考生的志愿。
(十)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退录、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确认就读的考生,也不能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可用于少年班招生录取,不能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及录取。
(十一)夏季高考考生的文化位次将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根据考生夏季高考文化总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和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成绩较高者位次在前。
六年级。
其他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定。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面向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民族不限)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仅招收边防军人子女,考生需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并被录取。
在对非西藏生源进行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投档时,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的投档分数线应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而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的投档过程中,其分数线也应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
对于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在进行投档时,重庆大学和湖南大学的预科班招生必须确保每次志愿都有考生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而在进行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时,对于其他院校,则需要将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而在进行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投档时,对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可以适当降分投档,降分的最低标准为普通类一段线下60分。
(二)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和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每个专业和学校代号都单独列出。
(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包括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等,其录取办法将按照高校招生章程执行。
(四)我省负责实施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试点高校会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录取手续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五)有关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的招生及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布。
(六)对于内地西藏和新疆的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我们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省将向西藏和新疆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考生的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
(七)飞行技术专业招收的飞行员,将按照空军、海军、民航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
高校录取工作的程序
(一)系统登录
招生高校应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按照《录取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核并调整计划
在规定的时间内,您需要登录并下载计划信息,然后进行复核。如果您需要调整计划,您需要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三)下载并审阅电子档案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建议,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若因保管不善导致遗留问题,相关高校将负责处理。
(四)预录取考生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的名单。
(五)退档处理
在确定退档考生后,应当准确地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当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果发现有疑问,应当与相关高校进行沟通协调,或者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当认真对待这些复议要求,及时纠正、答复,并传真复议结果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报送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人数必须与招生计划人数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经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录取工作将正式完成。
(七)公布录取结果的时间
在每一轮录取结束后,高校必须等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所有高校的录取结果,才能公布本校的录取结果。
(八)发放录取名单。
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于民办高校,还会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这些名册都需要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并且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的3天内邮寄给招生高校。
(九)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应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并附上有关材料,包括校长签发的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然后,将录取通知书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对于民办高校,还需附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八、注意事项:
录取确认、新生报到以及后续的相关工作。
(一)录取确认
已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请于8月4日至5日(每天9:00至18:00)登录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选择确认就读学校。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2023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6日至7日,分校将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时间
考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录取高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若未能按时报到,考生需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的中学档案应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如果被民办高校录取,还需携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毕业中学领取,然后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在入学报到须知中应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在入学前,需要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相关的培养协议。如果未签订协议,将视为考生放弃了2023年普通高校的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严格防范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新生报到时,应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确保与本人一致。新生报到后,应进行全面复查。对于替考、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应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于审核不严导致的学生学籍信息错误、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谨防招生诈骗。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应从政治、大局、安全和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身作则,遵守法纪,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切实维护公平和公正。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应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私自提供录取信息。我们还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考生手中。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1.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度表。
2.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退档原因
5.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章)
(山东省教育厅代为盖章)。
2023年6月14日。这样更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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