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相关要求,巩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县委、政府决定在100天内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这项利民惠民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居民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我们希望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秩序,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和谐的人居环境。具体通告如下:一、整治区域。
一、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包括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各乡镇及辖区村庄。
二、整治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9月20日。
三、整治内容(一)
(一)市容市貌整治方面。1、规范占道经营。所有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被引导至临时疏导点和指定区域进行贩卖经营。2、禁止出店经营。所有城区商铺必须以门店墙体为界,严禁在店外摆放商品或物品,也不得在门前乱拉乱挂、乱晒线绳、衣物和拖把等。3、整顿户外广告和牌匾。全面清理整顿城区户外广告,拆除破损陈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同时,全面清除城区主次干道上的“牛皮癣”、违规灯箱广告、招牌以及临街喷绘墙体广告和条幅等。4、整治空中飞线和“蜘蛛网”。所有主街道的空中电线和电缆线路必须入地。
(二)道路交通秩序方面:1.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通行,不随意横穿道路,不翻越隔离护栏。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废弃物。2.倡导“一盔一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放。4.擅自改变机动车、非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者,责令恢复原状。5.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6.沿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整齐有序。 希望我的修改能够帮到你。
(三)沿街商铺规范方面。1、沿街商户和住户应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不可随意弃扔和倾倒污水。沿街饭店产生的泔水油污应通过店内下水排放或由环卫部门餐厨收集车统一收集。2、沿街门店和单位应实行门前“三包”,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无损、绿化完整良好、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严禁破坏市政设施。3、沿街门店应放置隐蔽处自备垃圾桶,并定时倾倒投运。4、严禁随意张贴、悬挂各种纸贴横幅、遮阳布等,不设置广告牌匾。5、沿街门店不设“店外店”,不搞店外经营,不乱堆乱放、乱摆乱设。
(四)建筑垃圾管控方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垃圾混合排放回填。同时,禁止在公共场所、河流、湖泊、山体、水库管理范围内及其他非指定场地擅自倾倒、抛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此外,各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手续需统一在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运输车辆需统一到县交警大队登记备案。
(五)园林绿化治理方面。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准则,不在绿化带内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踩踏、停放车辆、焚烧物品,不刻划树木、攀折树枝。对于各种占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我们将坚决查处。同时,我们严格遵循谁破坏谁赔偿修复的原则,杜绝随意破坏、损坏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行为。
(六)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根据“违法建设存量依法处理、增量严管为零”的工作要求,对于已经规划审批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对外挂牌公示。对于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新建违法建筑,将坚决从严查处。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经发现将予以强制拆除。
(七)环境卫生治理方面。我们将加强对主次干道,特别是商业集中区和城区重要街巷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我们定期组织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同时,我们将开展对城区垃圾桶的专项整治,包括布置餐厨桶、调换破损桶、冲洗油污桶和整齐所有垃圾桶。请注意,路人应将垃圾投放到垃圾容器内,不得乱丢乱弃。严禁车窗抛物等不雅行为。
在整治活动期间,如果有人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县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如果有人阻碍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触犯刑律,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并监督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县创造一个“整洁优美、通畅有序、和谐文明”的美丽城市。
特此通告。
礼县正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