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贾,你上次给我发的民法典宣传单上有高空抛物的内容,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擦玻璃时,刷子不小心掉下去了,算不算高空抛物啊?”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刚刚结束,南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干警小贾,在回家的路上被家门口小卖部的老板娘拦住了。
为了让民法典走近群众,走进群众的心中,南漳县检察院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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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按收件人要求把快递放在门卫上,可快递丢了,顾客还是找我们赔钱扯皮……”南通中院民一庭庭长周东升说。
编辑:“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有相关规定……”快递小哥如此说道。
..” 编辑:“如果快递是在运输途中丢失的呢?”
“民法典也对其有相关规定,我给您讲讲……”检察官说道。
编辑:在顺丰物流快递点,检察官耐心解答了快递点负责人的各种问题,并重点讲解了如何防范快递行业的风险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风险。
在南漳县牧兴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检察官将民法典带入企业,为企业在新业态下平稳发展、不断提高行业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提供了一份丰富的普法大礼包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企业负责人对我们的宣传表示衷心感谢。
“典”
5月17日,在板桥镇村委会前的小广场上,出现了几道蓝色的身影。
“亲戚朋友借钱不还,民法典能不能管?”谈到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他如此说道。
“以后我老了,动不了了,儿子媳妇不给养老,我就说是民法典规定的,他们有义务照顾我。”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热情地回答道。
村民们热情地围拢在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身边,询问有关民法典的问题。
干警们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村民们讲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养老诈骗等内容。这种讲解有效地提高了村委会干部和群众的民法典意识,使民法典能够更好地走进群众的生活和心坎。这有助于化解基层矛盾。
在离开时,村干部从检察官手中拿了一些民法典宣传册留在村委会,以便办事的群众可以方便地翻阅和学习。这旨在引导村民学会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
“典”
"民法典护航我们一生,它伴随我们出生,和我们一起长大,陪我们一起变老。"5月30日,该院结合检察公众开放日,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民法典与未成人》的宣讲课。这场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指示精神与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相结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在课堂上,检察官助理王瞻从三个部分讲解了民法典的知识:什么是民法典?它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以及我们生活中的民法典。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同学们,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课堂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通过回答问题和互动游戏,增强了权利意识。在行使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经过一个月的宣传,我感觉周围的含‘典’量明显变高了,同小区的居民经常会向我咨询或者是互相交流与民法典相关的内容。"第四检察部干警小贾兴奋地说道,"宣传月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民法典宣传活动不会结束,我们会继续探索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走心,为南漳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尹周航 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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