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自治区党委将于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对巴彦淖尔市委进行专项巡视和常规巡视。
在巡视期间,专项巡视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五个大起底”行动的落实情况。常规巡视将重点关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落实情况,以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落实情况。 巡视组主要受理关于巴彦淖尔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和来访。重点关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我们设立了专门的值班电话:0478-8201915。您可以在每天8:00至18:00之间拨打我们的电话进行反映。您也可以通过邮政信箱或电子邮箱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的接访地点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路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南门西侧。此外,我们在市党政办公大楼西门入口处、市信访局南门西侧和巡视组接访地都设有联系信箱。我们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之前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向我们如实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欢迎您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们反映情况。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