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找到了真问题,也找到了好的答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通过深入调研,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并将主题教育引向深入。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历史和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
5月31日至6月2日,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成功举办。作为竞赛的筹备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领导和各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们分别担任评委和阅卷工作。这是第八检察厅近期少有的全员到齐的时刻。在此之前两个月,大家都在各地调研,探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课题。
自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第八检察厅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相结合,通过大调研来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关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比喻道:“调查研究就像‘十月怀胎’,决策就像‘一朝分娩’。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的过程,千万省略不得、马虎不得。”第八检察厅找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关键抓手,聚焦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三个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
专门立法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关键。为了推动一部具有政治智慧、责任担当和民生情怀的良法诞生,我们需要进行更广泛的调查研究,并投入更精细的努力。5月8日至10日,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带领联合调研组赴湖北省,围绕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开展联合调研。徐全兵介绍说,在调研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力量,调查取证权的保障是否充分,不仅影响办案效果,还直接影响公益保护的质量。
调研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定层次低、刚性保障手段不足等。例如,在某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燃气工程影响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调查的燃气公司不仅拒不配合,还通过电话威胁侮辱诽谤办案人员。记者了解到,根据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45条规定,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相关单位报告或通报,但实践中效果不佳。
编辑:“要牢牢把握检察公益诉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诉讼领域原创性成果的制度属性,在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沿革中把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着力方向。”调研组在对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出指导意见时表示,通过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检察和审判实践,可以为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积累经验。此外,调研组还表示将加强对专门立法相关重点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和主体性。
编辑:随着公益诉讼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办案质效不高的问题日益凸显。第八检察厅将解决这一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整改的重点。为了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办案质效,第八检察厅进行了调研,并于今年5月通过实地调研和各省市地区检察机关自行组织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办案数量较高地区的办案质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记者发现,调研提纲直接针对当前办案质量存在的难点和痛点问题:“立案数最多月份办案数全年占比和原因”“同类职责多次立案的情况和原因”“质效较差案例情况”“是否存在短时间内针对同一主体诉请的同质性诉求”......据悉,本次共有52个基层院接受调研,并形成了调研分析报告。
编辑:为了高质量地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常小锐于5月18日带队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检察院进行调研。他们与江苏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了如何在办案中体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型的独特价值,实现保护公共利益与维护合法私益的平衡统一。
深入的调研能够发现问题。某基层检察院反映,该市各辖区检察院在“燃气安全、二次供水整治、飞线充电安全”方面开展监督,并向各区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但目前的问题是,各区相关部门主要关注案件办理,而没有对管理漏洞等问题进行剖析,形成调研、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政府系统治理、溯源治理。
“就案办案,探索拓展力度不足。”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分析道,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对系统性、源头性和公益性问题的发掘不够。在立案后,未对公益损害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因此难以推动源头治理和问题解决。此外,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方面,有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数量,案件办理不够精准、精细,质效有待提高等问题。
经过第八检察厅的梳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包括不科学的考核机制、立案标准不具体以及基层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第八检察厅在5月31日召开的领队座谈会上向各省检察机关传达了明确的意见。他们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自身的评价体系,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应降低数量指标的分值和比例,将办案质量指标作为主要指标。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自评或对下级院的评查工作。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立案标准,提高立案门槛。对于简单沟通即可解决的问题,应限制立案。
在数字时代,由于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应用,产生了许多难以用传统法律方式解决的问题,并对传统司法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需求。5月10日,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带领第一办案组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加强网络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进行专题调研。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肖芄认为,互联网司法非常适合公益诉讼,并希望与检察机关共同探索推进互联网司法的发展,探索建立法院、检察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调研结束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和杭州市检察院立即开始共同研究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据悉,自5月以来,第八检察厅已赴8个省的15个市和30余个县区,针对“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重点问题研究”“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究”“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疑难问题”“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8个课题进行了专项调研。这些课题都是当前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跟踪调研,以提高案件办理的成效。
要想取得调查研究的实效,关键在于采用正确的方法。第八检察厅在进行调研时,注重丰富形式、广开言路,尽可能听取各方的意见。它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相关的调研,并在调研过程中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以期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方面达成共识。
此外,第八检察厅还将调研与具体案件办案成效的现场“回头看”相结合,并注意听取地方党政领导、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办案的评价和感受。通过不拘形式,该厅在第二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专题研修班、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等全国性会议期间,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和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了问卷调查及集中座谈。
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占据了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半壁江山,其发展与完善对于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最高检针对万峰湖和南四湖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分别立案办理了相关专案。尽管这些专案已经结案,但我们仍需关注污染是否会再次反弹,以及整改后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因此,第八检察厅采取了跟踪性调研的方式,对这些重大项目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今年2月,第八检察厅第三办案组对万峰湖专案整治成效进行了“回头看”。他们还调研了万峰林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万峰湖沿湖农旅融合产业发展以及陆基渔业发展等情况。5月17日至18日,在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的带领下,办案组赴山东省微山县调研南四湖专案治理成效,以推动南四湖流域生态更高质量发展。
对于万峰湖和南四湖,调研组成员再熟悉不过了。从办案到后期“回头看”跟进监督,调研组成员多次来到这两个湖泊进行调研,每一次都能发现并解决新问题。
在对万峰湖的巡湖过程中,调研组未发现网箱养殖和非法垂钓等问题,湖水清澈,左右岸生态环境良好。万峰湖专案取得的成效未出现反弹。在对南四湖的调研中,清澈的湖水碧波荡漾,透过水面可以看到水下的水草。
微山县渭河村党支部书记化明伟介绍说,自南四湖专案启动以来,在最高检的推动下,湖区已经实现了从一家一户的传统养殖模式向规模化生态养殖的转变。污染源被“外管理、内循环”,通过这种方式,湖区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调研组在与以船为家的渔民面对面交流中了解到,渔民们普遍认为,在生活污水管网建成后,湖区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部分渔民表示,他们今年的靠养殖年收入可达二三十万元。调研组在此次调研中发现了鱼塘生态化改造、水体富营养化、微山湖景区转型改造等方面的问题。
刘家璞,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介绍说,针对万峰湖专案和南四湖专案中发现的问题,最高检对贵州、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安徽、云南等九省市的水库及其渔业养殖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九省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水库撂荒、可利用水面闲置、淡水渔业减产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第八检察厅调研组赴贵州省贵阳市,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调研组希望贵州省能够先行先试,为解决这个问题树立标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德表示,他们将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法规动态清理机制,下一步将对制约生态增养殖渔业发展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树立科学发展养殖业的导向,使相关条款表述更加合理、科学。
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果。
问题解决方案。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应当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努力推动解决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
他们带着问题和准备前往调研。第八检察厅的领导和各办案组根据他们所负责的工作领域确定了调研主题,并细化了调研方案,以确保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的调研全面覆盖。在确定具体调研地点后,他们会提前了解该地区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并查看相关典型案例,以了解该地区的亮点和不足,为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在对办案量较大的基层院进行调研之前,他们会先调取该院全年度的办案明细,并进行初步研究分析,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形成针对该院的调研提纲,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案卷是办案质量的直接反映。第八检察厅每次调研都会认真查看办案卷宗,针对卷宗中反映的各类不规范问题当场指出。同时,针对调研中涉及的疑难案件,与地方检察干警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提出指导意见。
6月中旬,胡卫列带领调研团队赴贵州省毕节市检察机关,就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调研。针对基层院在办理黑颈鹤栖息地保护、“榔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高层建筑违法构建物影响公共安全等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调研团队与地方三级院干警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这次交流,基层院干警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法律和技术问题得到了充分的了解和解决,为他们提供了清晰的办案理念、思路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这些调研成果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第八检察厅各办案组根据厅里的统一安排,深入进行调研,并努力将成果转化为实际问题解决的推动力。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