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期间安保工作的通告
在长沙地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关于加强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了确保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顺利举行,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指的是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括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希望本通告能够帮助您。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范围内所有飞行,应当事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从6月28日0时到7月2日24时,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长沙国际会议中心、高桥大市场中非经贸合作促进创新示范园现场及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等大型活动核心区域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与军队、民航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