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京津冀作为我国经济“第三增长极”,承担着打造“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示范区”的重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北京、天津和河北银保监局于6月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明确了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并从体制机制、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改革探索、风险防控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这些举措旨在助力京津冀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和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部分:出台背景与发展现状
《通知》以支持京津冀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协同合作为目标,确定了该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到“十四五”末,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将基本建成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从现在起到2030年,京津冀银行业绿色信贷年均增速将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业务规模将稳健增长。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将在统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跨越式进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了2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1.8%。其中,绿色贷款保持了高速增长,一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了24.99万亿元,同比增长38.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7.2个百分点。与年初相比,绿色贷款增加了3.39万亿元。具体来说,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9.19万亿元和7.47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6.7%。
第二部分核心内容(一)
(一)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来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理念纳入发展规划中,并将低碳要求嵌入授信审批、风险防控、产品设计、内部审计、考核评价和业务培训等制度与流程中。为此,需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机制,优先受理和审批绿色项目,并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此外,还应鼓励京津冀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争取专项额度、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减费让利等方面向绿色项目倾斜,以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最后,应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绿色金融专岗专职、专业部门和特色分支机构,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
(二)推进新区建设,紧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牛鼻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为雄安新区在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引进的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在雄安新区建立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及其他绿色产业领域发展。加大对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 希望我的修改能够帮到你。
(三)优化项目筛选,加大对重点领域绿色投融资的支持力度,提升保险保障水平。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区域绿色低碳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企业提质增效、达标进档、节能改造、低碳技术创新及应用、工业流程再造优化等方面的投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承德塞罕坝地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重点区域金融服务质效,打造绿色金融高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大力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质量保险,探索推进森林草原碳汇保险、重点行业节能减碳保险等新型绿色保险,为京津冀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保驾护航。
(四)推进降碳增效,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京津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客户环境保护情况列为准入审批中的重点审核事项,并逐步加强客户碳排放信息收集,强化客户“碳表现”要素审查。大力推进绿色能源替代行动,支持光伏、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为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供融资支持。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禁为不满足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的项目提供新增投融资支持。 希望我的修改能够帮到你。
(五)鼓励改革探索,激发绿色金融活力。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应相互交流借鉴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并探索研发适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应优化绿色信贷担保方式,稳步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收费权益质押信贷业务。支持京津冀绿色企业开展碳排放交易,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押信贷业务。此外,还应支持三地银行保险机构围绕大型企业(项目)绿色金融需求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通过银团贷款、共同保险、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大绿色金融供给,提高绿色金融覆盖面。
(六)强化风险识别,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建立资金和项目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日常监测情况,联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监管措施和工作程序,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金挪用、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有效防范重大生态事件和违约风险的发生。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摸排存量高碳企业(项目)授信情况、投资情况和风险状况,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风险化解处置,不搞“一刀切”,避免处置不当引发次生风险。
(七)加强信息共享,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氛围。我们应加强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信息和资源的共享,特别是在监管层面。我们应建立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以实现三地绿色金融监管工作的动态性和绿色融资及绿色保险统计数据的互通共享。同时,我们应充分利用京津地区的大数据和金融科技优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将三地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纳入其中,实现相互共享,加强区域绿色金融资源的流动与合作。
第三部分:我们面临的问题
目前,绿色金融资产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碳达峰所需的投资资金缺口较大,现有资本结构失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测算,中国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要3.1-3.6万亿元的资金。然而,目前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每年仅有0.53万亿元。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并激励金融体系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
其次,绿色金融风险与利益不匹配,无法激发商业银行积极性。绿色金融项目普遍期限长、正外部性明显,导致风险高、收益低。此外,绿色金融起步阶段、专业性强,很多商业银行无法准确评估绿色金融信贷风险,对绿色金融产业投资产生畏难心理。因此,目前商业银行参与绿色金融产业投资积极性不高。
此外,绿色企业短债长投的现象也较为突出,因为资金的期限不匹配。绿色项目大部分需要长期的资金,但是我国的货币政策存在较大的波动性,金融机构很难对未来进行稳定的预期,期限的溢价比较小,所以绿色企业被迫进行短债长投。我国进行再融资的绿色企业期限错配的程度要比未进行再融资的绿色企业高,而且再融资前要比再融资后的期限错配程度低,这个现象说明绿色企业在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下的被迫选择。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绿色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问题,就要从制度成因着手,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绿色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问题,就要着力提升非债券融资、非信贷融资的比重。
第四部分未来展望: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和绿色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绿色金融资产已经初具规模。在ESG投资日益盛行的当下,许多机构都面临着配置绿色金融资产的需求。
2022年,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首先,绿色信贷余额规模持续增长,增速逐季上升。各银行都在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其中中小银行的增速显著加快。其次,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继续攀升。地方政府发行绿债占比显著提升,绿债存量规模不断增长,交易热度也有所提升。但与市场中占比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再次,碳交易市场稳健运行。地方碳市场价格大多上涨,交易活跃度提升。全国碳市场价格走势相对平稳,但交易量降幅明显。最后,绿色股票指数供给增加,特色标的如有碳中和指数发布。绿色基金数量持续增长,但规模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而回落。
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仍然任重道远。展望2023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将继续稳步发展。一方面,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在标准体系、统计核算、监管信披和优惠政策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余额规模有望继续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继续推进全国市场扩围,但进程可能较慢。绿色权益工具种类将继续丰富,但规模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绿色保险业务规模也将随着绿色产业的发展而增长。
编辑整理: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