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合作区的特殊人才奖励政策。
执行标准有所变化。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最高奖励标准已由原先...
根据上一年度的直接经济贡献,奖励标准为36%。
比例进行调整,由36%调整为40%。
而2022年度的特殊人才奖励政策如下:
执行标准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
最高可获得直接经济贡献的36%奖励!
其他变化,与小潮一起。
01制定目标
为什么要进行政策调整呢?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的介绍,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只要其内容不抵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并且在合作区继续适用,就可以继续实施。但是,在具体适用时,必须作出必要的变更或限制,以符合《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以及合作区的功能定位。
02
奖励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奖励。
根据上一年度的直接经济贡献,奖励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且不超过74万元人民币。
74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
按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奖励比例为20%。
2022年度的奖励标准为按照20%的比例进行奖励。
74元及以上(含)
政策文件中奖励标准为按照32%的比例进行奖励。
2022年度,奖励标准将按照29.6%的比例进行奖励。
74万元及以上(包括1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政策文件规定,按40%的比例进行奖励。
2022年度的奖励标准将按照36%的比例进行奖励。
来源:横琴潮
扫描二维码,即可回看节目!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大湾区卫视。
每晚20:00,敬请收看《湾区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