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执行标准有变

注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执行标准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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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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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合作区的特殊人才奖励政策。

执行标准有所变化。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最高奖励标准已由原先...

根据上一年度的直接经济贡献,奖励标准为36%。

比例进行调整,由36%调整为40%。

而2022年度的特殊人才奖励政策如下:

执行标准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

最高可获得直接经济贡献的36%奖励!

其他变化,与小潮一起。

01制定目标

为什么要进行政策调整呢?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的介绍,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只要其内容不抵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并且在合作区继续适用,就可以继续实施。但是,在具体适用时,必须作出必要的变更或限制,以符合《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以及合作区的功能定位。

02

奖励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奖励。

根据上一年度的直接经济贡献,奖励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且不超过74万元人民币。

74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

按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奖励比例为20%。

2022年度的奖励标准为按照20%的比例进行奖励。

74元及以上(含)

政策文件中奖励标准为按照32%的比例进行奖励。

2022年度,奖励标准将按照29.6%的比例进行奖励。

74万元及以上(包括1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政策文件规定,按40%的比例进行奖励。

2022年度的奖励标准将按照36%的比例进行奖励。

来源:横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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