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的危害
众所周知,
然而,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挑战法律底线
曝光台。
在2023年6月22日13时左右,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被丹阳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4日1时左右,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丹阳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0日凌晨,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被句容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1日23时左右,邹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句容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2日凌晨,杨某驾驶小型轿车被句容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2日凌晨,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时被句容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3日22时左右,林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句容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17日凌晨,许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句容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0时左右,李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被扬中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6月22日19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被扬中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2日19时左右,姚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被扬中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9日20时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丹徒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9日20时许,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丹徒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6月9日晚上20时左右,顾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丹徒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6月16日晚上23时左右,周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丹徒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0时左右,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6月21日21时许,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2时许,朱某驾驶小型轿车时被发现饮酒。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因此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2时许,孟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2时许,朱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时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23时左右,朱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2日8时许,吴某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时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2日的早上9点左右,孙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2日的10时左右,陈某饮酒后驾驶了一辆小型轿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0日晚上22时左右,陆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京口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1时许,罗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润州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1日1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润州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2日22时左右,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润州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2023年6月23日晚上23时左右,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润州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关于酒驾的标准,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饮酒驾驶机动车,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危害极大。
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的人容易出现困倦、打瞌睡的情况。这会导致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过于自信。饮酒后,人有时会高估自己的能力,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一些力不能及的事情。
视觉障碍。通常,人类在正常情况下可看到180度的外围视野,但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会缩小,此时已无法具备驾驶能力。
饮酒后,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会降低。具体来说,饮酒后对光线和声音的反应时间会变长,因此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手、眼、脚之间的协调也会受到影响。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会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
根据相关法规,饮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措施,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被要求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一千元的罚款。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但未构成犯罪,或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镇江交警提醒您:
一旦存在侥幸心理
酒驾或醉驾驾车上路。
等待着驾驶人的。
将承担沉重的法律责任
甚至是血腥的代价。
素材来源包括丹阳交警大队、句容交警大队、扬中交警大队、丹徒交警大队、新区大队、京口大队和润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