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关于开展相关活动。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活动。
关于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直属单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文化馆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的内容
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我们将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一)
(一)案例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它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创造出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集中解决文化数字化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申报主体在过去3年内未曾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由组织推荐。
(一)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经过审核后,该申报将被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每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
(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文化馆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和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可向所在协会申报。经协会审核通过后,会员单位可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每个协会的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三)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本单位的案例,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
(四)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以邮戳或快递单据上的日期为准。
四、评选及宣传推广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案例,并以适当的方式发布示范案例,以扩大宣传和推广。
五、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栏目中下载),并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二)我们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图片数量不超过10张,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大小不超过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视频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请注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应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案例图片和视频)均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程自强、董肇伟,电话:
电话号码:010-59881316、59881703。
电子邮箱:xxhc@mct.gov.cn。
邮寄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号码为100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9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