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就业创业补贴指南来了!快看看你能领吗?

德清就业创业补贴指南来了!快看看你能领吗?

78信息

2020 年度新知答主

10 人赞同了该文章

目前,德清已有超过40000人关注。

来德清就业创业吧!

高校毕业生们,

可以领取与就业创业相关的补贴。

有什么政策福利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就业类(个人受益)

享受主体: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政策内容:提供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贴。

享受条件: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各地确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线申请并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享受主体: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

政策内容:社保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且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享受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线申请并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享受主体: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且申领时已失业的原企业职工。

政策内容:技能提升补贴。初级(五级)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一般不超过2000元。对于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上浮比例不超过50%。

享受条件:企业职工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费,方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含申领时已失业的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此外,在2023年12月31日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放宽至1年以上,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政策依据包括《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在线申请并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事项。

就业类(单位可享受)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对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享受条件: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2年以内,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适用于单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主体: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政策内容:对于支付基本生活补助的见习基地,当地政府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于国家级和省级见习示范基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至80%。此外,如果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当地政府也将给予补贴。

享受条件: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必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参加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且需要缴纳综合商业保险。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

在线申请并搜索“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政府将按照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并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小微企业需招用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对于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

政策依据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银发〔2016〕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浙财金〔2020〕43号)。

在线申请并搜索事项名称: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享受条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这样修改后,内容更加简洁明了,但不改变原意。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创业类政策。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培训补贴的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享受条件:在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创业培训补贴申领(个人)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可享受3年贴息。

享受条件: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政策依据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银发〔2016〕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浙财金〔2020〕43号)。

在线申请并搜索事项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和贴息申领。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一次性创业补贴,各地补贴条件和标准不同。

享受条件:初次创业者,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后可享受相关补贴。对于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人士,将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

在线申请并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一次性获得5000元创业社保补贴。

享受条件: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领”。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每年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3年。

享受条件:初次创业者,若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可获得每年2000元带动就业补贴;若带动超过3人就业,每增加1人可再获得1000元补贴。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其他类型。

享受主体: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

享受条件:参加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机构已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事项。

享受主体:毕业学年的非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

政策规定:求职创业补贴金额为3000元。

享受条件: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孤儿、残疾人士,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且父母其中一方为残疾人)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执行。

在线申请并搜索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素材来源:德清发布。

文章中的素材大部分来自网络收集。如果您发现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小编,我们将及时删除。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编辑:招募公众号运营合伙人。

欢迎您来投稿。

如果您对德清的吃喝玩乐有独特的见解和体验,我们非常欢迎您来投稿。本站长期招募特约供稿人和写手,一经采用,我们将给予您丰厚的稿费。

洽谈微信:17769668706。

商务合作,欢迎联系我们。

我们提供线上线下活动的冠名赞助、联合宣传推广等商务营销合作服务。

洽谈微信:17769668706。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