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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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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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即将来临。

近期雨水增多,家长们应注意看管孩子,谨防他们涉水或游泳。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关注儿童涉水、游泳的安全问题。

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体晨会、班会课、发放防溺水图册、大屏幕滚动播出动画视频、组织收看防溺水专题节目等易于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针对重点区域,如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中小学生等,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专题课,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我们要在重点区域加密宣传教育频次。

各地应通过多种途径,将防溺水“六不”要求转化为中小学生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我们应该将“六不”的内容纳入课堂测试和期末考试的“加试题”中,让所有学生都能熟记并背诵,从而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和行为。

在暑假前,我们至少要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并发放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这封信提醒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承担起监护责任。我们要知道孩子的去向、归时、同伴和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杜绝监督盲区,严防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

从现在开始,直到暑期结束,各地中小学校应将防溺水提醒警示纳入常规工作,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通过微信群、家校通或提示单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和家长传达防溺水提醒警示。

教育部发布了一份预警。

教育部特别发布了一份预防学生溺水的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首先,我们要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属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教育、公安、民政、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明确,措施细化,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合力。

其次,我们要强化风险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合作,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的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明确危险水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宣传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强化溺水警示教育。学校应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预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第四点是加强家校联系。

各地中小学校应建立家校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反复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预防溺水教育管理,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学生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溺水者有迹象可循。

哪些不易察觉的迹象表明可能有人溺水?

溺水急救措施

时间就是生命,把握时间,才能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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