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但叶诚尘认为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这成为她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导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波和叶诚尘提出了上诉。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和叶诚尘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波和叶诚尘的地位和作用相当,都是主犯。他们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他们的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波和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和叶诚尘的死刑裁定,应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辩护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