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编辑:令人惊讶!厦门一对夫妇为了获得车牌照,竟然选择“假离婚”,结果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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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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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京籍牌照,我将拥有豪车。
居然让自己的妻子和别人结婚!
阿美和阿伟是一对夫妇,他们想要购买一辆豪车,但是由于双方都不是北京户籍,无法获得京籍牌照。
经过朋友的建议,他们决定办理登记离婚,然后让阿美与京籍人士结婚,以获得京籍车牌。接着,阿美再离婚,与阿伟复婚。
哇哦,这究竟是什么神奇的操作?女方是否感到安全?他们能否如愿以偿地挂上京籍牌照呢?别着急,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离婚时,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并给予阿美充分的安全感,双方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规定,所有财产归阿美所有,所有外债由阿伟承担,同时阿伟需补偿阿美100万元。
在协议草拟过程中,阿美曾向阿伟提出:“离婚协议都是虚构的,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我们的财务问题。
“离婚协议都是假,怎么解决我们的财务问题才是真的。”
编辑:如愿地挂上了牌照。
编辑:但结局却是......
编辑:离婚后,豪车按照计划加挂了京籍牌照。然而,阿伟因事业受挫、情绪低落,多次提出“不如真离婚,愿遵守离婚协议”。阿美对此回应道:“你有病吧?”“想清楚再说话。
之后,双方因生活矛盾而感情破裂,阿美起诉要求阿伟履行离婚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阿美提出了主张。
离婚协议是真实的,双方都应该遵守。阿美称其所言“离婚协议都是假的”,是指“离婚协议是虚假的”。
阿伟则表示。
离婚协议书是假的,夫妻之间的财产债务应当重新进行分割。
法院认为,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应重新处理。
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它涉及到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让我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双方为了给车辆加挂京籍牌照而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感情并未破裂,在离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共同生活、共同经营。
在拟定离婚协议时,阿美对阿伟表示“离婚协议都是假的”。尽管她后来表示这只是为了表达离婚协议是虚假的,但这仍然加深了阿伟对双方离婚只是为了获得利益的错误认知。
而在离婚后,当阿伟提出“不如遵守离婚协议”时,阿美反驳道:“你有病吧?”“想清楚再说话。”由此可见,阿美并不认可离婚协议的真实性。
合同的真实效力要求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即使离婚协议的内容是阿美的真实意思,但从在案证据和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协议内容并非阿伟的真实意思。因此,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案涉离婚协议应被视为无效,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也应重新处理。
重要公告: //
这剧情比电视剧还要“精彩”!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原本在离婚协议中为了规避法律、政策以及给予女方安全感而设定的条款,竟然成为了给自己挖的坑。
原本一段婚姻,仅仅为了一个小小的车牌照,却走向了终点,这真的值得吗?
深刻的教训!要警惕“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更要警惕“人财两空”的惨剧。那么,“假离婚”真的只是假的吗?它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
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他们通过民政局登记、法院诉讼等途径,暂时解除婚姻关系。在达到目的后,他们会恢复婚姻关系。
法律上是否存在“假离婚”的情况?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发放《离婚证》的过程。诉讼离婚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的过程。
对于婚姻关系,我国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后,婚姻关系将产生公示公信效力。在协议离婚时,只要双方完成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离婚“假”?
效力“真实”!
无论是民政局的行政确认,还是法院的诉讼,都无法改变夫妻双方离婚的事实。这样的离婚行为是真实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身份关系一旦改变,它并不因为当初当事人并非真心离婚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在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这种民间的提法只是为了形象地表达当事人离婚的真实意图,而并非法律术语。
婚姻是一项严肃的事情!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背后都附着着人身、财产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关系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为了规避国家管控政策,通过“假离婚”来获得经济利益,存在若干法律风险。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假离婚」所蕴含的风险
01制定目标
家庭破裂。
父母共同撑起孩子的一片天。即使父母离婚,其中一方离开了家,也意味着天塌地陷,家庭破碎。
02
房屋和财富两空。
大多数“假离婚”的当事人都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离婚后财产分配并不重要。因此,他们往往会将房子和票子都归一方所有。
结果,到后来,假戏真做,房子和财产都落空了。即使真的复婚,在“假离婚”期间一方购买的财产和收入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03
身负重债
有些“假离婚”是为了获得贷款,那么在离婚后,一方申请的贷款将被视为个人债务。
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会选择离婚。但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该还的债务还是要还。
04善于利用时间。
亲子之间受到伤害。
如果您已经生育了子女,那么在“假离婚”的过程中,您必须就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进行协商。尽管您认为这只是假的,但孩子却非常单纯,您的行为对他们造成了真正的伤害。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收到民事调解书后,离婚行为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在签署法律文书后,就相当于领取了《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离婚登记完成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将被解除。离婚后,身份关系将无法逆转。无论离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当事人都不享有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
法官提醒您:
我们不鼓励“假离婚”的行为。
离婚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需要经过双方的谈判才能达成。而夫妻感情的变化则是由一方单独决定的。
生活中,“假离婚”往往会变成“真离婚”,这样的戏码屡见不鲜。虽然我们不鼓励“假离婚”,但我们仍然建议您注意“假离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并理性地对待它,妥善安排财产和债务。
敲响警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假离婚”确实存在“真风险”。
离婚并非戏言,一旦决定便成为现实。
劝君三思而后行,以免掉入陷阱。
-结尾-
来源:厦门中院
「中国普法、海峡导报以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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