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闽e站 | 守护青春之“苗”,闽清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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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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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为了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时,扎实地走过了“惩治”“综合保护”“德育”三步,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青春之“苗”,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护和护航。

孩子们的伤痛是整个社会的心痛。一直以来,闽清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在诉讼各个环节依法严惩。自2020年以来,该院已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

为了彻底斩断罪恶的“魔爪”,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方位实施,闽清检察院不断加强“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推动“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同步运行。通过与县纪委、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程序,督促教育行业对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员发出“从业禁止”。

同时,该院还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推行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情况“每案必查”机制,确保侵害“旁观者”积极转变为正义“守护者”。

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查询县域内教职员工从业情况4624人次,并督促处理了2名问题人员,有效地降低了青少年遭受“身边人”侵害的风险隐患。

针对宾馆内未成年人被侵害案多发的情况,我们向闽清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问题。这有助于推动公安机关监督宾馆行业规范经营,督促相关经营者签订落实“五必须”“四个报告”的承诺书。

另一方面,该院完善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有效地避免了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因反复询问而受到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近年来,闽清检察院一直致力于贯彻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通过实施“未检+监护”“未检+帮教”“未检+救助”等多项机制,构建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闽清检察院发现小闽和小海的父母未能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因此向他们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引导他们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在此期间,检察官多次前往小闽和小海的家中和学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态。针对他们的个人情况,检察官对他们和他们的监护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亲职教育,旨在修复亲子关系。此外,检察官还通过异地帮教、公益劳动矫正等方式,引导他们走出“歧途”。

经过附条件的考验期,小闽和小海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改善。他们真诚地悔改,表现良好。因此,根据法律,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帮助他们争取了“重启”人生的宝贵机会。

为了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闽清检察院采用了“未检+监护”机制,加强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截止目前,该机制已制发了25份督促监护令,并通过定期开展家庭、社区、学校“三回访”的方式持续跟踪监督,以确保督促监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了精准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闽清检察院打造了“未检+帮教”机制,让迷途之心重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该院通过深入推进“检察+”多元化观护帮教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干预,根据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全天候、全阶段远程监管互动,为帮教预防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此外,我们还与爱之翼社工组织和爱心企业联合举办了社矫青少年“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会。我们为2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另外,我们还以“检家社”观护模式帮教了23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6人次复学,15人次顺利就业。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闽清检察院采用了“未检+救助”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解决实际问题。

该院成立了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小组,并建立了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理机制。在此期间,共为8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并发放了27万元的救助金。此外,该院还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低保办理、学习指导、生活帮扶等社会救助,并对被害人进行了长期跟踪帮扶。 此外,该院还探索创新了一种资金监管机制,由监护人、检察机关和乡镇政府三方共同参与。通过“代管+发放”模式,为一起性侵案件中的被害未成年人每月定额发放救助金直至成年。

闽清是陈祥道、陈旸两位礼乐大家的故乡,享有“礼乐之都”的美誉。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闽清检察院将礼乐文化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创造了“礼乐教化守护‘梅’好未来”的未检理念。

为了打造“德治+法治”教育金品牌,闽清检察院的未检部门检察官不断深入县域内各中、小学校园进行调研,了解德育课程体系建设、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他们多次与教育部门会商,深入推进以陈祥道、陈旸礼乐文化、黄乃裳爱国主义故事为引导的德育文化建设。

该院积极探索“二陈”礼乐文化激活未检工作新模式。他们计划在白河江橄榄种植园建立“礼乐文化帮教实践基地”,并组织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亲子活动,促进青少年通过情理交融、美善相济的方式感受礼乐文明的魅力。这样可以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形成感知礼仪、践行道德、崇法敬法的良好习惯。

针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该院量身定制了“法治菜单”。坚持“你点我讲,按需授课”的原则,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选派14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直播形式讲授身边案例、分享法律知识、开展实时互动,实现全县29所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受众超过4万人次。

闽清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梅’好未来”品牌创建。我们将凝聚多部门的强大合力,以法律为翼,保护青春之“苗”健康成长。

供 稿丨林玉、王鲁南

编辑丨林文婷。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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