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以公开促进公正,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将理论和经验转化为办案智慧,让群众“看得见、听的懂、感受到”,让“阳光检察”散发司法温情。6月12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列席参加。
经过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2月14日,王某和李某某因债务纠纷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二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和李某某均达到轻伤。在审查起诉阶段,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难以缓和。承办检察官及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从情理法的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行自愿达成和解,彼此谅解对方行为,且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经过联席会议讨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助理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阐述了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参会人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致认为王某和李某某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最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法治教育,特别告诫双方当事人遇事需冷静,要“三思而后行”,并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案件办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公开听证工作的具体部署,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阳光检察为社会和谐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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