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先生向南太湖号“阿奇帮你忙”反映,康山街道田园里小区东区和西区之间有一条无名道路,通车已有四五年,但仍未移交给相关部门管理,处于“待建”状态,车辆违停现象严重。
夹山漾一路已经建成多年,但一直未移交给相关部门。
竟然成了公共停车场。
阿奇记者来到被投诉的道路,发现道路两侧长约一公里,停放着近百辆私家车。一位小区安保人员告诉阿奇记者,其中80%的车辆未购买车位,属于田园里小区的业主。
长约一公里的城市道路上,私家车停满了两侧。
阿奇记者在现场联系了湖州市交警支队康山中队中队长沈斌。沈斌表示,由于道路尚未正式移交,他们无法对违停车辆开具罚单,只能进行劝导,但效果并不理想。
▲交警对现场违停情况感到无奈。
根据相关规定,新修道路在竣工后应移交给属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部门。然而,为什么这条道路在通车多年后仍未正式移交呢?
阿奇记者从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获悉,该无名道路的备案名为夹山漾一路,由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于2018年通车。2022年7月,经开集团曾向新区递交道路移交材料,但经勘查发现该路段地下管网存在泥浆堵塞情况,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求经开集团整改后再进行道路移交。
然而,当阿奇记者向经开集团进一步核实时,却被告知夹山漾一路以河为界,南段由经开集团建设,目前正在整改中。而北段,即田园里段,由湖州碧桂园富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也就是田园里的开发商。由于该段道路设计有误,无法满足通车条件,验收因此受阻。
夹山漾一路以河为界,北段的建设单位为湖州碧桂园富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道路整改要求已经提出三年有余。
为什么方案一直未能落地?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道路建设施工必须完成后才能通车。那么,为什么夹山漾一路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仍然通车呢?相关验收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
湖州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朱程遥向阿奇记者提供了交警支队的一份意见函。该函件指出,夹山漾一路和夹山漾二路的规划红线宽度分别为15m和14m,但车行道设计宽度分别为11m和9m,无法满足《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CJJ37-2012)中规定的保持设计双向两车道条件下的独立非机动车车道宽度。
1.夹山漾一路规划红线宽度15m、夹山漾二路规划红线宽度14m,车行道设计宽度分别为11m和9m,均不能满足《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CJJ37-2012)要求的保持设计双向两车道条件下的独立非机动车车道宽度。
2.辅导道路的红线宽度为6米,但仅有一条机动车道无法满足上述规范要求,其宽度至少应为3.25米。此外,按照规划红线宽度无法满足设置非机动车车道和人行道的条件。
本项目中的三条道路均位于居住区,由于人口密度较大,机动车和慢行交通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加。然而,现有的道路断面设计并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无法满足实际行车需求。
▲交警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函。
朱程遥指出,在土地出让时,夹山漾一路的建设项目已被打包并转让给开发商。根据相关流程,开发商需要代建道路并召开评审会以获得各个部门的批准。然而,在开发该道路时,开发商并未将设计材料提交给交警部门,导致该道路无法移交给交警部门。
阿奇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湖州碧桂园富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方承认,开发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存在过失,但自规部门在出让土地时未清楚告知审批流程,导致问题出现。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南太湖新区自规局的相关人员表示,夹山漾一路拿地时间是2017年,而南太湖新区是2019年成立的。因此,当时的情况已经无法查证。此外,道路代建的审批流程不应由他们告知建设单位,而应由建设单位自行查询。
▲夹山漾一路路口的禁停标志已经存在,但仍然有大量车辆停放在此处。
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夹山漾一路是否还有整改的必要呢?
据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透露,三年前,多个部门曾召开联合会议,讨论解决夹山漾一路先天不足的问题。会议明确由属地康山街道和南太湖新区建发局负责设计道路整改方案。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最终整改工作并未继续推进,反而导致道路开通。
康山街道城建办副主任李伟表示:“街道只有协调的职责,最后的工作推进应该是南太湖新区建发局”
▲南太湖新区建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知情
随着田园里小区入住率的不断提高,未验收道路的通车似乎也成为了一种无奈之举。
湖州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朱程遥向记者阿奇表示,未经验收的城市道路通车会带来一些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能难以确定事故责任。此外,这些不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道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阿奇认为,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道路通车已成为民意所向。与其追究责任,不如正视问题,抓紧时间整改才是关键。
南太湖新区建发局局长唐宝城在接受阿奇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尽快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夹山漾一路的问题,并制定道路整改方案,以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同时,他们将排查辖区内其他正在建设或已建成但未交付的道路,以发现类似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治理道路安全问题。
记者:程超摄像:
摄像:陆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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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苏晓北。